公示期:2025年7月3日至7月7日
对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含佐证资料);
材料递交至:**市**区武珞路456****中心35楼3509室。
联系人:向杨阳
电话:027-****1822(分机825) / 199****5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