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一分公司2025年第三批定制网络覆盖服务项目】,比选人为【****】,比选代理机构为【****】,比选编号:【****】。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金额 (不含税/元) |
采购预算金额 (含税/元) |
备注 |
| 一分公司2025年第三批定制网络覆盖服务项目 |
技术服务 |
****925.03 |
****720.53 |
税率6% |
(1) 服务期限:按比选人要求完成,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进场提供服务,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3) 承包方式:技术服务。
1.2 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配****公司2025年第三批定制网络覆盖服务项目,主要包含网络信号覆盖、信号优化升级与信号增强保障服务。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925.03元(不含增值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如不显示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信息,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截图。
(2)参选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之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证明材料):①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劳务资质。
2.2 项目团队要求:
参选人须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员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社****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01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
2.3 信誉要求: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未被各级征信系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要中国通服各级供应商负面清单,须提供信誉承诺函(格式见比选文件)。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参选人提交参选文件时必须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市**区粤海街道高新南九道**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33楼】。
4.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邮件获取。凡符合资格要求的参选人,提供以下文件的电子扫描件(加盖公章),以“公司名称+项目名称”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比选人联系邮箱(chenmz@spdi.****.cn),比选人使用本邮箱收取参选人相关资料,同时通过本邮箱发送比选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格式见本公告附件)。
4.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5】年【7】月【9】日【14】时【30】分。标书代写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市**区粤海街道高新南九道**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33楼】。标书代写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4 参选保证金:【0.00】元人民币。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阳光采购网(http://ygc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市**区滨河大道9023号国通大厦二十七、二十八层
比选人联系人:高子成
电 话:133****0891
比选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粤海街道高新南九道**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33楼
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敏忠
电 话:133****3869
电子邮箱:chenmz@spdi.****.cn
比选人:【****】
比选代理机构:【****】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