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填表日期:2025-07-03
| 项目名称 | ****废气治理工程提升改造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厚街镇华大路3号302室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8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王廷阳 |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135****2946 |
| 项目投资(万元) | 20 | 环保投资(万元) | 2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7-04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于2011年8月委托****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1年8月25****保护局厚街分局的同意,批复文号:东环建(厚)[2011]304号。于2021年9月委托**市****公司编制了《****(迁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9月18****环境局审批同意,批复文号:东环建[2021]6004号。 ****于2011年8月委托****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1年8月25****保护局厚街分局的同意,批复文号:东环建(厚)[2011]304号。于2021年9月委托**市****公司编制了《****(迁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9月18****环境局审批同意,批复文号:东环建[2021]6004号;于2023年7月5日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4********9073950001W;于2023年11月2日完成项目自主验收并取得自主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其中一套环保设施,原处理工艺为“水喷淋 活性炭吸附 催化燃烧”,用于处理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由于该套环保设施在实际运营过程中运维成本高且废气治理效果欠佳,故建设单位对该套环保设施进行了改造:取消催化燃烧装置,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替代,即该套环保设施改造后处理工艺变为“水喷淋 活性炭吸附 活性炭吸附”。喷漆、晾干工序有机废气收集经水喷淋 活性炭吸附装置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有机废气排放可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标准要求。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项目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管道收集措施后通过一套喷淋塔 活性炭吸附装置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产生的水喷淋废水定期交由有零星废水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经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各环保设备安装时将对设备基座加装防震垫圈,离心风机采取了减振降噪措施。 | ||
| 承诺:**** 王廷阳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廷阳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4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