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年产100吨茚嗪氟草胺原药及副产品224吨氯化钾项目的拟审批公示

审批
江苏-南京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3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引号:****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发布机构:环评处 发文日期:2025-07-03
名 称:2025年7月3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年产100吨茚嗪氟草胺原药及副产品224吨氯化钾项目的拟审批公示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2025年7月3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年产100吨茚嗪氟草胺原药及副产品224吨氯化钾项目的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03 22:3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7月3日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6081;Email:hpc@jshb.****.cn。

通讯地址:**市江东北路176号,****生态环境厅环评处,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1

年产100吨茚嗪氟草胺原药及副产品224吨氯化钾项目

******工业园**

****

本次拟在现有厂区建设“年产100吨茚嗪氟草胺原药及副产品224吨氯化钾项目”。项目不**生产设施,仅对现有设备进行相关管道、电气仪表等适应性改造。项目主要生产工序依托10#厂房内高效盖草能原药MAQ-HPPA合成工序已有生产设备;氯化钾回收工段中除盐工序依托现有MVR2#厂房;制冷依托7#厂房制冷设备;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均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可年产茚嗪氟草胺100吨及副产氯化钾213吨。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24年9月26日,建设单位在****公司官网发布第一次环评信息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4年11月28日,建设单位在****公司官网发布了第二次信息公告(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4年12月10日和12月12日两次在“**日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2024年12月10日至12月22日,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以项目所在地及周边敏感目标张贴公告的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5.2025年5月20日,建设单位在****公司官网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不得引入限制类和淘汰类设备。优先使用无毒害或低毒害原料等,不得使用《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有毒有害污染物名录》、《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等有关管控要求中明令禁止的新污染物作为原辅材料,优化工艺条件和控制技术,体现**能源利用率高,反应物转化率高,产品得率高以及产污量少的特征,采用优质高效、密封性和耐腐蚀性好、低能耗、低噪声先进设备等。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TVOC、SO2、NOx等排放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及表2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甲醇排放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标准。无组织排放的氯化氢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3排放限值,甲醇、非甲烷总烃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2排放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厂界标准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1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高浓度有机废水经“芬顿+UASB+MBR”预处理,经预处理后的废水与其他低浓度废水混合,然后经“水解酸化+A/O+二沉池+水解酸化+A/O+终沉池”****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执行《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523-2024****处理厂接管要求。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五)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按要求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固危废产生和处置情况,达到固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

本项目副产氯化钾应在项目投产后按照《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价,在环境风险可接受前提下确定使用行业及用途。同时,企业应加强生产管理和产品组分检测,确保副产品满足质量标准,有稳定、合理的去向,未达到产品质量标准或销售途径不畅应按照固体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项目依托已建成的危废库、7#厂房、10#厂房、MVR2#厂房、罐区、危废暂存库、****处理站、三期RTO装置区、事故池、初期雨水池等区域应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管理要求,定期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按要求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完善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及配套管网闸阀等应急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药制造工业》(HJ 862-2017)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公司应对污水处理、废气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