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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区养老院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区养老院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地点:**市**区**街道**工业路与通达路交叉口南侧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23层的养老院大楼,设置养老床位1000张。其中特护型(介护老人)390张,半护理型(介助老人)395张,自助型(自理老人)215张。项目占地面积7324.66m2,总建筑面积66742.39m2,计容建筑面积为49998m2(其中居住用房23888m2,生活服务及辅助用房6468.52m2,医疗保健用房4408.48m2,公共活动用房7109.89m2,管理服务用房6331.32m2,架空层1791.79m2),不计容建筑面积16744.39m2,设置停车位238个,容积率6.83%,绿化率36.68%,建筑覆盖率41%。
公示时间: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31日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92****099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
附件1:**区养老院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zip49.7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