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童鑫达再生**销售加工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县童鑫达再生**销售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424500
联系电话:0735-****6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县童鑫达再生**销售加工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嘉****地质院内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位于**省**市嘉****地质院内,占地面积3000m2。项目建成后年处理8万吨炉渣。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 破碎、筛分粉尘经集尘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后外排;干磨粉尘、堆场粉尘、上下料处通过洒水抑尘喷雾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皮带运输粉尘通过洒水抑尘喷雾装置+密闭廊道输送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设置运输车辆出厂轮胎冲洗降尘措施。 (2)水环境影响 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车间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或由物料吸收,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依托嘉****公司)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灌,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 该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在对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综合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环境影响 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地面收尘的粉尘直接作为成品售卖;废布袋、人工筛分杂物经收集后交由****公司清运;废机油及废油桶及含油抹布危废暂存间内暂存(依托嘉****公司现有),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