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生态环境厅 ******厅关于深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环发【2023】20号)要求:“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拟用途为“一住两公”建设用地的地块,应依法依规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该地块拟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因此,本地块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2-2位于**市**县**路以南、黄河路以北、****中心坐标经纬度为E115.775829°、N36.130098°,国家2000坐标系经纬度投影),占地面积35988m2(约53.98亩)。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该地块2005年之前为农田、道路和村宅;2005年至今期间在****停车场(2005年-2021年)经营活动;在地块中侧存在过****公司生产经营活动(2010年-2025年2月);在原****公司位置存在过水泥预制件生产经营活动(2005年-2009年);在地块内南侧存在过村民居住活动(2000年-2021年)。现地块内相关生产设施均已拆除,足球场保留完整;地块用地现状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水浇地、农村道路和其他林地,拟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
二、调查方式
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定特征性污染因子、采样检测等。
三、调查结论
****地块2-2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良好。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可以满足规划要求,可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开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