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投资〔2025〕31号关于宁明县东安乡双棒村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
广西-崇左-宁明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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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发改投资〔2025〕31号关于**县******活动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5-07-01 14:50


宁发改投资〔2025〕31号

关于**县******活动中心

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府:

报来《关于给予**县******活动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东政报〔2025〕41号)及评估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东**城镇化建设,提升、完善东**区作为**县**大门的各项基础设施,满足农村群众日常精神文化需要,同意建设******活动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总建筑面积669.72㎡,**一栋2****中心建筑,建筑高度8.6m,以及配套室外总平(供配电、供排水、室外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及室外工程等。

四、项目建设地点:**县东**双棒村。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96.9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0.4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15万元,基本预备费9.38万元。项目资金来源:2025年度中央专项彩排公益金、县级财政资金。

六、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总体规划和工程建设方案。

七、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建设节能与环境保护的要求,优化设计把环境和生态平衡、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八、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招标工作。

九、请据此批复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优化项目工作方案,完善相关手续,落实项目资金和建设条件,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附件:**县******活动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

2025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县******活动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序号

招标内容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

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招标估算金额

(万元)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1

勘察







2


2

设计







4.5


3

建筑安装工程







159.66


4

监理







4.24


5

设备







0


6

其他







26.59


7

合计








196.99


情况说明: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96.99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设计、监理、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勘察、其他设未达到招标要求,可以不采用招标的方式。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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