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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2号)、《****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177号)有关规定,现对2025年第四批次病残津贴初步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来电来函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上****保障厅审核。
公示期限:2025年7月4日—7月10日(5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8:30-11:30、14:00-18:00
联系电话:0546-****059
地址:****一路290****中心8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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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