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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效,根据《****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0号)精神,2025年拟在全区范围遴选160个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高素质农民、种养大户、乡土专家等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每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给予物化补助不超过1000元。现经村委推荐、片区审核,遴选了16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5年7月4日至7月10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形式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属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591-****3281(区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
12388****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反馈地址:****农业处****中心3号楼20层2031室)
附件:2025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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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