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总局 ****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教育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总局 ****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教育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4年第4号)文件规定,招用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为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且不存在选择性参保情况的企业,可向营业执照住所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出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申请,经受理审核,拟对符合条件的**省万达****公司、******公司、******公司等6家企业开具认定证明(详见附件)。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0日),如有异议,请来电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91-****5327。
附件:2025年**市第四批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拟认定名单.xlsx
****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