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信息系统维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NZC2025-G3-990399-GXJL)的质疑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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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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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人名称:**云边****公司

地址:**市**区蒲庙镇八尺江路92-1号碧桂园.天悦湾1号楼一层11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祥斌

授权代表:李春晟

邮编:530000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2025年信息系统维护服务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三、质疑答复

我公司于2025年6月26****公司以纸质文件邮寄递交的形式送达的2025年信息系统维护服务(项目编号:**** )质疑函件。****公司所提出的质疑,经详细审查并征询采购人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评分标准中的评审因素无量化指标......具体详见附件《质疑函》。

质疑答复1:质疑事项1成立,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更正公告(二)。

质疑事项2:评审因素设定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无关......具体详见附件《质疑函》。

质疑答复2:经核查,因本运维项目涉及多个系统平台、人工智能服务器及人工智能应用,运维难度大,需要相关技术水平比较高,而省级科学技术奖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是有关联的,能体现投标人的总体技术水平,且该条款属加分项不是否决项,能实现采购人“好中选优”的目标,对投标人都是公平的,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并不是“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故本项质疑不成立。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质疑事项3:评审因素设定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无关......具体详见附件《质疑函》。

质疑答复3:该项评分为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情况制定,与项目实际需求相适应,是对信息系统的人工智能服务优化,可以提高服务质量,所以不属于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无关。

关于质疑提出的“****考试中心颁发的证书列为评分标准,排斥其他评测机构证书”,****中心是工****事业单位,具有承担国家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开展工业和信息化人才培养与评价等职能,由其颁发的证书能在工信部网站直接查询,因此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经核****发展中心、****中心目前的职能范围中,未包含国家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发证相关职能。因本运维项目涉及多个系统平台及人工智能服务,运维难度大,采购人需要****政府采购有关要求的,设定的条件是合理的,因此,该质疑不成立。

贵公司提出 “要求投标人为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则排斥了入职不足3个月的人工智能人才。”该质疑成立,经采购人确认已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更正公告(二)。

综上所述,贵公司的质疑事项的成立部分,经采购人确认后,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一)规定,本项目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

2025年7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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