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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2159856 | 建设单位法人:赵立龙 |
| 任喜魁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市**县一条山镇705路 |
| ********煤厂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褐煤开采洗选;其他煤炭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610-B0610-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一条山镇705路 |
| 经度:104.00877 纬度: 37.20084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10-09 |
| 甘环审发〔2019〕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12-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47666 |
| 2692.0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215985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经纬****公司 |
| 916********071889H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5MACQJLWA9X | 竣工时间:2024-09-17 |
| 2024-09-18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9-17 |
| 2025-06-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7-0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603snb71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白岩子矿井生产能力0.9Mt/a,****煤厂 | 实际建设情况:白岩子矿井生产能力0.9Mt/a,****煤厂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矿井分为6个采区,采用斜井开拓方式,设计采用急倾斜煤层综合机械化采煤法,全部垮落管理顶板,采用中央分列式通风系统,机械抽出式通风方式;井下防灭火采用黄泥灌浆、注氮及喷洒阻化剂综合防灭火方式。 | 实际建设情况:本矿井为井工开采方式,矿井分为6个采区,采用斜井开拓方式,设计采用急倾斜煤层综合机械化采煤法,全部垮落管理顶板,采用中央分列式通风系统,机械抽出式通风方式;井下防灭火采用黄泥灌浆、注氮及喷洒阻化剂综合防灭火方式。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施工期合理规划,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取永临结合的施工方式,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减少破土面积及扰动时间;施工前要将占地范围内耕地的表土进行单独剥离保存,用于土地复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随意在基本农田范围内活动;严禁在基本农田范围内设取、弃土场及施工营地等临时设施;配备洒水软管对裸露地表洒水降尘;对于施工过程中砂石等材料,在降雨、扬尘天气应加以覆盖,减轻水蚀和风蚀水土流失。 运营期在井田边界、矿井工业场地、采区边界、断层、煤层大巷均留设煤柱,降低沉陷影响;基本农田保护、整治及沉陷区治理采用《********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煤厂开发利用方案》中所提措施实施;在矸石排放前建设挡墙、设置截排水沟,减少水土流失;对塌陷影响范围内的农用灌渠进行监测并对产生裂缝的灌渠进行临时修补;取土作业前应完成截排水沟的建设,避免对水土环境造成影响;根据取土作业要求进行表土剥离,单独保存,便于后期植被恢复;在采矿的过程中,针对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应采取边开采,边治理恢复的原则;及时恢复治理地表沉降,避免采空区上部地表形成永久积水区,适时主动推进或积极配合矿权范围内农田灌溉方式由漫灌改滴灌;在矿井运行后加强地表岩移动监测,在工作面地表岩移走向、倾向均布置监测点,同时布置参照点。 在采矿结束后,临时排矸场服务期满后表面覆以土层,植树种草;待塌陷稳定后,按原规模对西千渠、西八支渠以及井田范围内斗农渠产生破坏的部分进行重建;取土场服务期满后,及时复垦,恢复原有植被类型。对工业场地、**设施、设备拆除对井筒进行封堵;生活区进行拆除,场地进行平整,以恢复压占土地的原始状态。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 施工期生活污水泼酒抑尘;加快污、废水处理设施建设速递、确保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在水处理设施未配套前,井下排水进入修建的调节池,沉淀后回用于工业场地酒水抑尘和施工迹地生态恢复用水,在水处理设施建成后,井下排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回用。 营运期项目****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标准后,一部分用于黄泥灌浆、井下生产用水、选煤厂补充水、场地酒水抑尘及绿化用水等,剩余部分作为区域生态用水**化利用;选煤厂洗煤工艺废水为闭路循环,全部回用于生产工艺,不外排;脱硫废水经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标准后用于绿化、道路酒水、洗煤厂补充水等,不外排;在工业场地地势低洼处设1个150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池,由截排水沟收集后进入收集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 (三)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 将油脂库、危废暂存间、选煤厂浓缩池、锅炉房脱硫废水收集池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处理站、****处理站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加强日常管理,降低跑、冒、滴、漏等现象的发生;共布置监测点3个,在工业场地及其上、下游各布置一个。 (四)落实大气污染防控措施 施工期加强对工业场地酒水抑尘,对工业场地内主要运输道路进行硬化,降低扬尘起尘量;井巷工程掘进产生的矸石排至临时排矸场,地面建构筑物建设挖方临时堆存应采取覆盖措施;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使用优质清洁燃料,提高机械设备使用效率和燃油效率,缩短工期,降低尾气排放;运输车辆应覆盖蓬布;建筑材料轻装轻卸,尽量降低装卸高度;对酒落的散装物料应及时清除;堆置的土石方及时回填;易产生扬尘建材应在材料库房堆存,不得露天堆存;施工材料、土石方堆放点和设备运输装卸过程中采取酒水防尘和加盖篷布等措施;在施工区域设洒水设施,并配专人根据天气情况和车流量进行酒水防尘,并及时清扫道路。采取相应措施后,确保厂界扬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运营期采煤工作面开采前先进行煤层注水,设置水幕,落煤点及原煤皮带输设喷雾防尘酒水;地面煤炭输送、转载采用全封闭带式输送机走廊,廊道安装喷淋设施;对装车点采取酒水抑尘措施,严格控制运煤车辆装载量,原煤储存在煤仓及封闭储煤场:不得露天堆放;运煤车辆必须加盖篷布,对出厂运煤汽车车轮应进行清洗;运输道路路面应及时酒水清扫,道路路面定期进行修复、养护;破碎筛分车间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筛分废气经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简排放;车间内配备喷雾酒水装置,降低车间内无组织扬尘;储煤场内设置喷雾酒水设施,定点对煤堆及装卸过程洒水降尘;取土场设雾化喷头,及时对开采作业区进行酒水降尘;取土作业面完成后,及时进行土地整治,覆土绿化;矸石装卸过程中采取酒水抑尘措施;锅炉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采用双碱法脱硫,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尾部烟气脱硝采用SNCR-SCR联合脱硝工艺进行脱硝,处理达标后由50米高的烟囱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确保扬尘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锅炉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煤锅炉限值要求。 (五)控制噪声污染。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和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厂界噪声分别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六)加强固体废物管理 施工期井巷掘进产生的矸石排至临时排矸场;建筑垃圾运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堆存;剥离表土单独保存,用于生态恢复;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清运****填埋场处置。 运营期矸石可用于当地生态治理、土地复垦以及道路修筑等,多余部分暂存在矸石场,逐步用于塌陷区治理;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填埋场填埋;****处理站煤泥按照相关要求妥善处理;****处理站污泥脱水干****填埋场填埋;锅炉炉渣、脱硫石膏、粉煤灰均外售于建材企业;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废离子交换树脂及废脱硝催化剂,属危险废物,贮存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间进行分区堆放,定期送往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有关规定实施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燃煤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双碱法脱硫、低氮燃烧器+SNCR-SCR联合脱硝工艺(还原剂为尿素),废气经除尘、脱硝、脱硫处理后由高为50m烟囱排放,处理工艺及规模未发生变化;原煤筛分破碎车间产尘设备设集尘罩+矿用湿式除尘洗气机,车间内安装智能微雾空气环境智能系统;原煤输送和转载采用全封闭式廊道,每间隔一定距离设喷雾洒水装置。 (2)水污染防治措施:①矿井水处理设施规模为2000m3/d,采取“混凝沉淀+超磁分离+过滤消毒”工艺处理井下排水;②生活污水处理规模为720m3/d,处理工艺未发生变化,处理规模增大。 (3)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井下掘进矸石部分用于道路修筑、工业场地平整,其余排至临时排矸场,后期用于治理塌陷区、废弃沙坑;选煤厂矸石进入矸石仓暂存后综合利用,利用不畅时排至排矸场临时堆存;燃煤炉渣外售综合利用;锅炉房脱硫石膏外售综合利用;废弃脱硝催化剂、机修车间废矿物油、废铅酸电池等危险废物验收阶段尚未产生,后续产生后按要求分别经收集后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内,最终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煤泥外售处理;****处理站污泥脱水干化后清运至景****填埋场处置。 (4)生态保护措施:工程建设前,占地范围的耕地、草地进行表土剥离,单独保存,用于工业场地绿化覆土;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各类施工活动控制在项目用地范围内,无人为及机械设备随意破坏耕地现象;已建立工作面地表移动观测系统,验收阶段已形成的地表沉陷建设单位及时采取了整治恢复措施;绿化采取乔灌草相结合形式,对工业场地、道路两侧等进行绿化美化,绿化面积约2.88hm2。 |
| 1、****处理站处理工艺增加超磁分离、过滤等工艺,处理工艺较环评阶段有所强化,可确保出水水质能满足井下消防、降尘洒水和黄泥灌浆用水需要。 2、项目实际生活用水较环评预测增加,相应生活污水产生量亦增加,****处理站规模变大,变化合理可行。 3、因安全原因,考虑到布袋除尘器设置限制较多,且占地空间较大,影响建筑主体体积,故在实际建设中将布袋除尘设备改为符合规范要求且体积小设置灵活的湿式除尘洗气机,可保证废气达标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建设单位应尽快制定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单位已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评审,****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号为620423-2025-006-2。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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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2.783 | 8.07 | 0 | 0 | 2.783 | 2.783 | / |
| 0 | 4.293 | 12.37 | 0 | 0 | 4.293 | 4.293 | / |
| 0 | 0.2 | 7.372 | 0 | 0 | 0.2 | 0.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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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00m3/d****处理站一座 | 《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06)及《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1和表2新改扩建标准限值要求 | 已建一座2000m3/d****处理站 | 对矿井水处理设施进口、出口水质进行监测 | |
| 2 | 处理规模为300m3/d****处理站一座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的标准 | 已建处理规模为720m3/d****处理站一座 | ****处理站进、出口水质进行监测 |
| 1 | 破碎筛分车间产尘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 |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4的规定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 破碎筛分车间产尘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矿用湿式洗气机 | 选煤厂破碎筛分车间排气筒进出口共布设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5个 | |
| 2 | 燃煤锅炉烟气除尘采用布袋除尘器,脱硫采用双碱法脱硫工艺,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脱硝采用SNCR-SCR联合脱硝工艺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的规定限值 | 燃煤锅炉烟气除尘采用布袋除尘器,脱硫采用双碱法脱硫工艺,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脱硝采用SNCR-SCR联合脱硝工艺 | 对燃煤锅炉排气筒颗粒物、SO2、氮氧化物、烟气流速、烟气湿度、烟气温度 | |
| 3 | 煤炭输送、转载采用全封闭带式输送机走廊,廊道间隔一定距离安装喷淋设施;储煤场采用雾炮降尘措施 |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的限值 | 原煤经提升至地面后,煤炭输送、转载采用全封闭带式输送机走廊,廊道间隔一定距离安装喷淋设施。储煤场采用雾炮降尘措施,分别在储煤场南北两侧各设置两个雾炮机,降低储煤场内无组织扬尘。 | 在矿井工业场地四周各设置一个无组织监测点,监测因子为厂界无组织颗粒物 | |
| 4 | 临时排矸场在使用期间,定期对堆矸场地进行洒水降尘。 |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的限值 | 矸石装卸过程采取洒水措施;临时排矸场在使用期间,定期对堆矸场地进行洒水降尘。 | 在临时排矸场四周各设置一个无组织监测点,监测因子为无组织颗粒物和二氧化硫 | |
| 5 | 取土场设雾化喷头,及时对开采作业区进行酒水降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 本次验收期间取土场未启用 | 在取土场四周各设置一个监测点位,监测因子为无组织颗粒物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和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 主、副井提升机房门窗设置为隔声门窗,输送机电机加装隔声罩,各类加工车间封闭安装隔声门窗隔声降噪 | 对矿井工业场地及风井工业场地的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 |
| 1 | 油脂库、危废暂存间、选煤厂浓缩池、锅炉房脱硫废水收集池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处理站、****处理站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加强日常管理,降低跑、冒、滴、漏等现象的发生;共布置监测点3个,在工业场地及其上、下游各布置一个。 | 油脂库、危废暂存间、选煤厂浓缩池、锅炉房脱硫废水收集池地面重点防渗区处理,并加强管理。 |
| 1 | 施工期井巷掘进产生的矸石排至临时排矸场;建筑垃圾运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堆存;剥离表土单独保存,用于生态恢复;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清运****填埋场填埋。 运营期矸石可用于当地生态治理、土地复垦以及道路修筑等,多余部分暂存在矸石场,逐步用于塌陷区治理;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填埋场填埋;****处理站煤泥按照相关要求妥善处理:****处理站污泥脱水干****填埋场填埋;锅炉炉渣、脱石膏、粉煤灰均外售于建材企业;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废离子交换树脂及废脱硝催化剂,属危险废物,贮存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间进行分区堆放,定期送往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有关规定实施建设。 | 施工期:掘进矸石、煤巷矸石部分用于道路修筑、工业场地平整,其余排至临时排矸场; 建筑垃圾:土地平整等**化利用; 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景****填埋场处置; 剥离表土:单独保存用于植被恢复。运营期: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景****填埋场; ****处理站污泥主要为煤泥外售处理; ****处理站污泥经过脱水干化后清运至景****填埋场处置; 项目巷道掘进矸石部分部分用于道路修筑、工业场地平整,其余排至临时排矸场,后期用于治理塌陷区、废弃沙坑;选煤厂矸石进入矸石仓暂存外售处理; 锅炉房产生的固体废物灰渣和脱硫除尘渣,全部外售处理,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回收。 本次竣工环保验收期间暂无危险废物产生,后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矿物油、废弃脱销催化剂以及废铅酸蓄电池,经收集后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再交由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 1 | 施工期合理规划,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取永临结合的施工方式,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减少破土面积及扰动时间;施工前要将占地范围内耕地的表土进行单独剥离保存,用于土地复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随意在基本农田范围内活动;严禁在基本农田范围内设取、弃土场及施工营地等临时设施;配备酒水软管对裸露地表酒水降尘;对于施工过程中砂石等材料,在降雨、扬尘天气应加以覆盖,减轻水蚀和风蚀水土流失。 运营期在井田边界、矿井工业场地、采区边界、断层、煤层大巷均留设煤柱,降低沉陷影响;基本农田保护、整治及沉陷区治理采用《********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煤厂开发利用方案》中所提措施实施;在矸石排放前建设挡墙、设置截排水沟,减少水土流失;对塌陷影响范围内的农用灌渠进行监测并对产生裂缝的灌渠进行临时修补;取土作业前应完成截排水沟的建设,避免对水土环境造成影响:根据取土作业要求进行表土剥离,单独保存,便于后期植被恢复;在采矿的过程中,针对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应采取边开采,边治理恢复的原则:及时恢复治理地表沉降,避免采空区上部地表形成永久积水区,适时主动推进或积极配合矿权范围内农田灌溉方式由漫灌改滴灌:在矿井运行后加强地表岩移动监测,在工作面地表岩移走向、倾向均布置监测点,同时布置参照点。在采矿结束后,临时排矸场服务期满后表面覆以土层,植树种草;待塌陷稳定后,按原规模对西千渠、西八支渠以及井田范围内斗农渠产生破坏的部分进行重建;取土场服务期满后,及时复垦,恢复原有植被类型。对工业场地、**设施、设备拆除对井筒进行封堵;生活区进行拆除,场地进行平整,以恢复压占土地的原始状态。 | 矿井已留设井田境界保护煤柱、采空区保护煤柱、断层保护煤柱、风氧化带保护煤柱、主要巷道保护煤柱等共33个,以降低沉陷影响;临时排矸场拦渣堤采用块石砌筑,对填筑形成的拦渣堤外坡进行防护,并修建排水沟,施工结束,已经对拦渣堤及排水沟两侧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工业场地绿化面积为2.88hm2,占总面积的20%;本次验收调查期间取土场未启用;采矿过程中,采取边开采,边治理恢复;对发生的地表沉陷已采取相应治理,矿权范围内农田灌溉方式为滴灌;在矿井运行后加强地表岩移动监测,在工作面地表岩移走向、倾向均布置监测点,同时布置参照点。 |
| 1 | 建设单位应尽快制定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已编制完成《********煤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号:620423-2025-006-2。企业已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包括应急报警系统、急救设备、消防救援器材、通讯及运输设备等。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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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井田范围内有1个村庄(黄庄),受采煤沉陷影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截止2024年,****政府****煤矿井田范围区内原黄庄村民已搬迁,安置采取房屋土地评估价值+一次性奖励+一次性搬迁补助。在现场走访调查及公众参与过程中,未收到搬迁纠纷或补偿不满的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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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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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采矿结束后,临时排矸场服务期满后表面覆以土层,植树种草:待塌陷稳定后,按原规模对西千渠、西八支渠以及井田范围内斗农渠产生破坏的部分进行重建;取土场服务期满后,及时复垦,恢复原有植被类型。对工业场地、**设施、设备拆除,对井筒进行封堵;生活区进行拆除,场地进行平整,以恢复压占土地的原始状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本次竣工环保验收调查,项目在运营过程中没有新增工程占地,未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影响源,所采取生态保护措施均有利于改善厂区生态景观环境。 建井初期地面沉陷的形成与矿井煤层的赋存特征有关,首采煤层为急倾斜单一结构煤层,煤层较薄,埋深较浅,开采后容易形成地面沉陷。沉陷形成以后,建设单位及时采取了矸石回填整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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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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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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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