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经信函〔2025〕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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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第89号建议的复函
叶大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双山镇**村天然气安装工程的建议》(第89号)已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天然气安装工程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委里高度重视,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据查,**区燃气工程安装费,燃****发改委〔2022〕172号文件执行。建制镇街场镇规划建成区外的居民用户燃气工程安装费,其收费标准和实施办法采取双方协商和用户自愿原则,由村委会或村****公司提交安装申请,****村委会到现场根据实际工程量核算费用,参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
******公司前期已安排设计人员与村社相关工作人员及村民代表对接,多次至**村进行现场勘察。期间本着让农村也能使用干净环保的天然气、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设计安装方案时已经不断优化,最大化降低农村用户天然气安装工程费用。该村社共计500余户居民,鉴于当前申报有意愿安装的居民只有115户,******公司燃气管道铺设工程量却达到26000余米,平均每户约230米,且用户零散、管沟开挖长、地形复杂管沟开挖难度大。****村委会可通过二次动员,争取提高覆盖率,若申报户数增加,****公司对接,安排工作人员至现场勘察。
**区暂无低保家庭及特困家庭天然气工程安装费相关优惠政策;****发改委文件执行,用户可凭身份证和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公司营业厅办理手续,享受燃气单价优惠政策。
****政府分管副区长吴别审定,由区经济信息委主任陈瑜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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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蒋德银;联系电话:136****9660;邮政编码:402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