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海南区采煤沉陷区竹韵澜庭避险安置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审批
内蒙古-乌海-海南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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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采煤沉陷区竹韵澜庭避险安置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市**区采煤沉陷区竹韵澜庭避险安置项目地块位于**自治区**市**区拉僧庙街以南、黄河路以西,规划用地总面积26536.72平方米。地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06.882272°,北纬39.449280°。地块于2024年12月12******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编号:蒙(2024)**区不动产权第****538号,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于2024年12月20******局**分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地字第****032024YG****490;地块用于建设**市**区采煤沉陷区竹韵澜庭避险安置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按照《****生态环境厅 自然**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内环办〔2024〕198号)要求,“土壤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已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应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目前地块未进行建设,据此**市民兴广厦房****公司委托****对**市**区采煤沉陷区竹韵澜庭避险安置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调查,**市民兴广厦房****公司提供了相关的基础资料,我公司2024年12月-2025年1月开展了现场踏查、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及土壤现场快速检测工作,综合分析了本地块、相邻地块和周边区域的历史和现状资料,确定本地块及其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存在的企业均未造成本地块土壤污染,同时结合土壤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我公司认为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等技术文件的要求,我公司编制完成了《**市**区采煤沉陷区竹韵澜庭避险安置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明确该地块不需要开展第二阶段调查,可按照规划用地性质进行开发利用,因此,在第一阶段调查后,结束了本次调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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