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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81MA4QRQ6Y2F | 建设单位法人:殷** |
| 刘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 ****开发区东富工业园 |
| 年产300兆瓦碲化镉薄膜发电玻璃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35--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 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25-C3825-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省**市**市 |
| 经度:113.57309 纬度: 27.62482 | ****机关:****保护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3-23 |
| 株环评〔2021〕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8-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6000 |
| 1666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81MA4QRQ6Y2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11MA4PYERC0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CA6NU125 | 竣工时间:2025-02-01 |
| 2025-03-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5-31 |
| 2025-06-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7-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yanshou/gongshi/7603.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中建材(株****公司拟投资190000万元,****开发区东富工业园**碲化镉薄膜发电玻璃生产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158亩,建成后达到年产300兆瓦碲化镉薄膜发电玻璃的生产能力。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联合车间,车间内**一条碲化镉薄膜发电玻璃生产线(分为1#和2#两条平行流水线,每条流水线由前段镀膜线和后段封装线组成)及相应的原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1栋办公楼和1栋食堂,配套建设环保工程、给排水、纯水制备、循环冷却水系统、工艺气体供应系统、供电、供热等公用及辅助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中建材(株****公司已投资126000万元,****开发区东富工业园**碲化镉薄膜发电玻璃生产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158亩,实际生产能力为年产碲化镉薄膜发电玻璃150MW。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联合车间,车间内**一条碲化镉薄膜发电玻璃生产线(已建成1#流水线,2#流水线已预留位置未建设)及相应的原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1栋办公楼和1栋食堂,配套建设环保工程、给排水、纯水制备、循环冷却水系统、工艺气体供应系统、供电、供热等公用及辅助工程。 |
| 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环评设计规模共2条流水线,年产300兆瓦碲化镉薄膜发电玻璃;实际1#流水线已建成,2#流水线未建设,现状年产150兆瓦碲化镉薄膜发电玻璃。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前段镀膜线由基片预处理、CSS沉积、PN结活化、刻蚀处理和背电极制备5个生产工序组成;每个工序工艺流程如下: 基片预处理:TCO基片—清洗—ID 打码—自动检测; CSS沉积:CdSe/CdTe 沉积镀膜—自动检测; PN结活化:CdCl2涂覆—活化层退火—活化层去除—ZnTe:Cu膜层溅射; 刻蚀处理:P1激光刻划—光刻胶填充—光刻胶干燥曝光—显影清洗—P2激光刻划; 背电极制备:靶材溅射—背电极退火—P3 激光刻划—边缘处理—性能检测。 (2)后段封装线由封装和产品测试2个生产工序组成。 封装:汇流条铺设—边缘封装—叠层层压—减反镀膜—接线盒安装; 产品测试:组件测试—包装—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1)前段镀膜线由基片预处理、CSS沉积、PN结活化、刻蚀处理和背电极制备5个生产工序组成;每个工序工艺流程如下: 基片预处理:TCO 基片—清洗—ID 打码—自动检测; CSS沉积:CdSe/CdTe 沉积镀膜—自动检测; PN结活化:清洗-CdCl2涂覆—活化层退火—活化层去除—ZnTe:Cu膜层溅射—清洗; 刻蚀处理:P1激光刻划—光刻胶填充—光刻胶干燥曝光—显影清洗—P2激光刻划—清洗; 背电极制备:靶材溅射—P3激光刻划—背电极退火—边缘处理—性能检测。 (2)后段封装线由封装和产品测试2个生产工序组成。 封装:汇流条铺设—边缘封装—叠层层压—接线盒安装; 产品测试:组件测试—包装—成品。 |
| 1、减反镀膜工序暂时未上;2、P3激光刻划与背电极退火顺序调整,对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无影响。3、CSS镀膜、膜层溅射、P2激光刻划后增加清洗,清洗废水进含镉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无废水排放,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严格大气环境管理。 ①1#流水线产生的镀膜废气及活化层退火废气各经1套E12级高效离子过滤器+H14级高效离子过滤器处理达标后,再共用1根19m高排气筒外排;2#流水线产生的镀膜废气及活化层退火废气各经1套E12级高效离子过滤器+H14级高效离子过滤器处理达标后,再共用1根19m高排气筒外排; ②1#流水线产生的P1、P2、P3刻线废气及边缘处理废气各经1套F8级高效离子过滤器+H14级高效离子过滤器处理、碎玻璃除尘废气经系统设备自带高效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再共用1根17m高排气筒外排; 2#流水线产生的P1、P2、P3刻线废气及边缘处理废气各经1套F8级高效离子过滤器+H14级高效离子过滤器处理、碎玻璃除尘废气经系统设备自带高效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再共用1根17m高排气筒外排; ③1#、2#流水线产生的膜层溅射废气及背电极镀膜废气共用1套F8级高效离子过滤器处理达标后,经1根17m高排气筒外排; ④1#、2#流水线产生的层压废气及减反镀膜废气共用1套UV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 ⑤1#、2#流水线产生的活化层清洗废气共用1套SDG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根17m高排气筒外排; ⑥燃气锅炉加装低氮燃烧装置,锅炉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 ⑦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在食堂楼顶排放。 ⑧上述外排废气中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特别排放限值;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其它工艺废气中的颗粒物、HCl、氮氧化物、镉及其化合物、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二级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 2、严格水环境管理。 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含镉活化层清洗废水经化学沉淀+膜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系统,不外排;膜处理浓水和显影清洗废水等含镉废水经MVR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系统,不外排;基片清洗废水、背板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水排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上述废水外排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限值。 3、严格噪声环境管理。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厂界南侧)及3类标准(其余厂界)。 4、严格固废环境管理。危险废物(废真空罩、废石墨舟、碎玻璃、废电池组件、废酸槽液、废显影液、收尘灰、废除尘滤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膜组件2#、废活性炭、废吸附剂、化学污泥及废盐、废劳保用品、废包装材料2#、废润滑油等)暂存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建设危废暂存库,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废玻璃基材、废靶材、废防溅射板、废汇流条、废EVA胶片、废膜组件1、废包装材料1#等)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管理。 5、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按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厂区生产涉及的各类危险化学品在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分区储存;硝酸、盐酸储罐区设置围堰,地面应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围堰有效容积不小于0.1m;****处理站所有构筑物均应做好防腐防渗处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预防措施,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1、设计1#、2#预留流水线相同工序废气全部共用排气筒;已建成1#流水线,预留2#流水线位置及废气处理设施接口。 ①1#流水线CSS镀膜废气(F9级过滤器+E12级高效离子过滤器+H14级高效过滤器处理)、P3刻划废气(2级初效过滤器+H14级高效过滤器处理)、边缘处理废气(H13级高效过滤器+H14级高效过滤器处理)、背电极退火废气(F7级过滤器+E10级高效离子过滤器+H13级高效过滤器处理)经1根19m高排气筒排放1#; 活化退火废气(活化层涂覆废气:H13级高效过滤器+H14级高效过滤器处理;活化层退火废气:F7级过滤器+E10级高效离子过滤器+H13级高效过滤器处理)经1根19m高排气筒排放2#; ②1#流水线P1、P2刻划废气各经1套2级初效过滤器+H14级高效过滤器三级过滤处理后经1根17m高排气筒排放5#;玻璃破碎废气经系统设备自带高效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7m高排气筒排放4#; ③1#流水线膜层溅射废气经1套F9级过滤器+H14级高效过滤器处理后经1根17m高排气筒排放6#;背电极镀膜废气经1套F8级高效离子过滤器处理后经1根17m高排气筒排放7#; ④1#流水线减反镀膜工序暂时未上,层压废气经1套UV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排气筒3#排放; ⑤1#流水线活化层清洗废气经1套SDG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根17m 排气筒8#排放; ⑥燃气锅炉加装低氮燃烧装置,锅炉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9#外排; ⑦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在食堂楼顶排放。 ⑧验收监测数据表明:锅炉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特别排放限值;工艺废气中的颗粒物、HC1、氮氧化物、镉及其化合物、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要求;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二级标准;厂区内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要求。 2、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含镉活化层清洗废水、镀膜清洗废水、膜层溅射清洗废水、P2刻划清洗废水经化学沉淀+膜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系统,不外排;膜处理浓水和显影清洗废水等含镉废水经MVR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系统,不外排;基片清洗废水、背板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水排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上述废水外排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限值。 3、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厂界南侧)及3类标准(其余厂界)。 4、危险废物(废真空罩、废石墨舟、碎玻璃、废电池组件、废酸槽液、废显影液、收尘灰、废除尘滤袋、废膜组件2#、废活性炭、废吸附剂、化学污泥及废盐、废劳保用品、废包装材料2#、废润滑油、废滤筒、实验室废溶剂及废包装瓶等)暂存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建设危废暂存库,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委托****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废玻璃基材、废靶材、废防溅射板、废汇流条、废EVA胶片、废膜组件1#、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材料1#等)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管理。 5、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厂区生产涉及的各类危险化学品在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分区储存;硝酸、盐酸未设置储罐,桶装暂存在危化品间,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并设置有导流沟、收集池;****处理站所有构筑物均应做好防腐防渗处理;公司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 |
| 1、废气处理: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各类废气排放路径优化,不再根据1#、2#流水线分别布置,根据就近原则分工序布置,并预留远期2#流水线废气接入。排气筒数量由环评阶段8根变为实际9根,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废气排放口全部为一般排放口,且未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硝酸、盐酸设置储罐储存并设置围堰改为盐酸、硝酸桶装储存,不设置储罐及围堰,不属于重大变动 3、固体废物: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废,厂家回收;危废类别增加清洗机定期更换的废滤筒,实验室废溶剂及废包装瓶,危险废物贮存及处置方式不变,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在联合车间设置50m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居民楼、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和对空气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企业。 2、氮气供应系统:4 个30m3液氮储罐,配套蒸发能力 300 m3/h 的气浴式汽化器 3、氩气供应系统:720个40L、150bar 氩气瓶 4、空压站:4台水冷型无油螺杆空气压缩机,2用2备;2台水冷型变频无油螺杆空气压缩机,1用1备 5、1 套锅炉软水制备系统:制水能力 14t/h 6、2套循环冷却水系统,开路、闭路循环冷却水系统各1套 7、2台12t/h燃气锅炉,1用1备 | 实际建设情况:1、联合车间50m环境防护距离内没有居民楼、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和对空气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企业。 2、氮气供应系统:2个50m3液氮储罐,配套蒸发能力 300 m3/h 的气浴式汽化器 3、氩气供应系统:72个40L、150bar 氩气瓶 4、空压站:3台水冷型无油螺杆空气压缩机,1台水冷型变频无油螺杆空气压缩机,2用2备 5、1 套锅炉软水制备系统:制水能力 5.45t/h 6、3套循环冷却水系统,闭路循环冷却水系统2套,开路循环冷却水系统1套 7、3台2t/h燃气锅炉,2用1备 |
| 1、由2台12t/h燃气锅炉(1用1备)改为3台2t/h燃气锅炉(3台2t/h燃气锅炉,2用1备),天然气消耗量减小,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减小,不属于重大变动。 2、公用工程:液氮储存量减少、氩气使用量减少、空压站压缩机设备数量减少、锅炉软水制水能力变小、闭路循环冷却水系统增加1套,均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2.8779 | 0 | 0 | 0 | 2.878 | 2.878 | |
| 0 | 1.439 | 0 | 0 | 0 | 1.439 | 1.439 | |
| 0 | 0.23 | 0 | 0 | 0 | 0.23 | 0.2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20000 | 0 | 0 | 0 | 20000 | 20000 | / |
| 0 | 0.361 | 0 | 0 | 0 | 0.361 | 0.361 | / |
| 0 | 1.893 | 0 | 0 | 0 | 1.893 | 1.893 | / |
| 0 | 0.612 | 0 | 0 | 0 | 0.612 | 0.612 | / |
| 0 | 0.035 | 0 | 0 | 0 | 0.035 | 0.035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含镉废水处理系统(化学沉淀+膜处理+MVR蒸发) | 全部回用,不外排,镉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镉镍/氢镍电池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镉,合格 | |
| 2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隔油池+化粪池)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合格 |
| 1 | CSS镀膜废气处理设施(1套F9级过滤器+E12级高效离子过滤器+H14级高效过滤器+19m排气筒1#) | 颗粒物参考《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5太阳电池标准,镉及其化合物参考5镉镍/氢镍电池 | 已建设 | 已监测,合格 | |
| 2 | P3刻划废气处理设施(1套2级初效过滤器+H14级高效过滤器+19m排气筒1#) | 颗粒物参考《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5太阳电池标准,镉及其化合物参考表5镉镍/氢镍电池; *锡及其化合物参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有组织二级排放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合格 | |
| 3 | 边缘处理废气处理设施(1套H13级高效过滤器+H14级高效过滤器+19m排气筒1#) | 颗粒物参考《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5太阳电池标准,镉及其化合物参考表5镉镍/氢镍电池; 锡及其化合物参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有组织二级排放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合格 | |
| 4 | 背电极退火废气处理设施(1套F7级过滤器+E10级高效离子过滤器+H13级高效过滤器+19m排气筒1#)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5太阳电池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合格 | |
| 5 | 活化层涂覆废气处理设施(1套H13级高效过滤器+H14级高效过滤器+19m排气筒2#) | 颗粒物参考《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5太阳电池标准,镉及其化合物参考表5镉镍/氢镍电池 | 已建设 | 已监测,合格 | |
| 6 | 活化层退火废气处理设施(1套F7级过滤器+E10级高效离子过滤器+H13级高效过滤器+19m排气筒2#) | 颗粒物参考《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5太阳电池标准,镉及其化合物参考表5镉镍/氢镍电池 | 已建设 | 已监测,合格 | |
| 7 | 层压废气处理设施(1套UV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有组织二级排放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合格 | |
| 8 | 碎玻璃除尘废气处理设施(系统自带高效除尘器过滤+17m排气筒4#) | 颗粒物参考《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5太阳电池标准,镉及其化合物参考表5镉镍/氢镍电池 | 已建设 | 已监测,合格 | |
| 9 | P1、P2刻划废气处理设施(2套2级初效过滤器+H14级高效过滤器+17m排气筒5#) | 颗粒物参考《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5太阳电池标准,镉及其化合物参考表5镉镍/氢镍电池,锡及其化合物参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合格 | |
| 10 | 膜层溅射废气处理设施(1套F9级过滤器+H14级高效过滤器+17m排气筒6#)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5太阳电池标准 | 已建设 | 设备处于真空状态,尾气排出时间极短,无法满足采样要求 | |
| 11 | 背电极镀膜废气处理设施(1套F8级高效离子过滤器+17m排气筒7#)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5太阳电池标准 | 已建设 | 设备处于真空状态,尾气排出时间极短,无法满足采样要求 | |
| 12 | 活化层清洗废气处理设施(1套SDG吸附装置+17m排气筒8#)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5太阳电池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合格 | |
| 13 | 锅炉废气处理设施(低氮燃烧+15m排气筒9#)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已建设 | 已监测,合格 |
| 1 | / | 厂界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执行3类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含镉废水处理系统、活化层清洗酸槽、化学材料储存间、高纯材料储存间等区域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防渗;碲化镉联合车间及生产配套公辅设施等场所采用防渗混凝土进行防渗处理。 | 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含镉废水处理系统、活化层清洗酸槽、化学材料储存间、高纯材料储存间等区域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防渗;碲化镉联合车间及生产配套公辅设施等场所采用防渗混凝土进行防渗处理。 |
| 1 | 危险废物(废真空罩、废石墨舟、碎玻璃、废电池组件、废酸槽液、废显影液、收尘灰、废除尘滤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膜组件2#、废活性炭、废吸附剂、化学污泥及废盐、废劳保用品、废包装材料2#、废润滑油等)暂存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建设危废暂存库,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废玻璃基材、废靶材、废防溅射板、废汇流条、废EVA胶片、废膜组件1、废包装材料1#等)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管理。 | 危险废物(废真空罩、废石墨舟、碎玻璃、废电池组件、废酸槽液、废显影液、收尘灰、废除尘滤袋、废膜组件2#、废活性炭、废吸附剂、化学污泥及废盐、废劳保用品、废包装材料2#、废润滑油、废滤筒、实验室废溶剂及废包装瓶等)暂存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建设危废暂存库,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委托****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废玻璃基材、废靶材、废防溅射板、废汇流条、废EVA胶片、废膜组件1#、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材料1#等)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管理。 |
| 1 | 按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厂区生产涉及的各类危险化学品在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分区储存;硝酸、盐酸储罐区设置围堰,地面应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围堰有效容积不小于0.1m;****处理站所有构筑物均应做好防腐防渗处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预防措施,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加强厂区生产涉及的各类危险化学品在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分区储存;硝酸、盐酸未设置储罐,桶装暂存在危化品间,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并设置有导流沟、收集池;****处理站所有构筑物均应做好防腐防渗处理;公司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管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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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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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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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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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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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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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