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3168-2中石油(内蒙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废旧物资处置项目标的二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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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168-2中石油(******公司废旧物资处置项目标的二
发布时间:2025-07-04 14:03:39

挂牌日期:2025-07-04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资产类别 转让方名称 挂牌价格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转让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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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168-2中石油(******公司废旧物资处置项目标的二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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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万元(人民币元)
5工作日
2025-07-04
拍卖
1、竞买人按照转让底价的30%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竞买保证金,待标的成交后且产权交易机构确认拍卖人收到佣金、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预估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标的成交后,买受人在接到转让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后3日内买受人通过基本账户将除竞买保证金以外剩余交易价款(预估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收到《资产转让合同》后,按照约定,在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预估交易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账户。本项目重量为预估重量,买受人实际提货重量以转让方出厂泵单为准,预估交易价款多退少补。 2、买受人须另支付履约保证金(成交价款10%)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可用于保证标的履约过程中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赔偿,履约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伤害、安全、环保等事故和所造成的损失赔偿、罚款及其他违反履约条款事项的扣罚。履约保证金待买受人履约完毕并且经中石油(******公司相关部门确认无任何异议后,在约定时限内无息退还。转让方收到以上款项后办理相关提货手续。 3、买受人应在收到转让方提货通知之日起15天内(特殊情况除外)完成物资出厂,并按照转让方要求对现场进行清理。若买受人未按照转让方要求时限内提货,每逾期1天,扣履约保证金1%,逾期10天,按照买受人违约处理,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部扣除,剩余物资另行处置。 4、卖方能为符合条件的买受人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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