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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应急〔2021〕144号
********园区建设项目区域整体安全评价的批复
****管委会:
《****园区建设项目区域整体安全评价报告X以下简称《区域整体安全评价》)收悉。按照《**市建设项目区域整体评价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工程改办〔2018〕6号)相关要求,我局****县应急局于2021年9月16日组织专家组,依据《**市建设项目区域整体安全评价标准(试行)》(渝应急发〔2019〕54号)和《****园区建设项目区域整体安全评价的紧急通知》(渝应急发〔2021〕26号),对**远能****公司编制的《区域整体安全评价》进行了评审。依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区域整体安全评价》通过评审。
二、评审区域:****园区137.43公顷。
三、****园区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配齐配强安全监管机构、人员和技术力量,补充完善应急设施设备,指导、督促园区内企业坚持开展“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技术管理。
四、****园区在开展用地出让和规划建设中要将《区域整体安全评价》作为重要参考依据,确保安全可控。
五、****园区要重点防控**县后****公司变配电区域,加强******公司、华兰生物**县单采血浆站等企业危化品使用安全管理,加强停产企业复产安全检查,园区特别是临港组团要严密关注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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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