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县大营镇清凉寺产业发展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县大营镇清凉寺产业发展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6月30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7月04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E****000002D001****1001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采购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 **** | **省******合实验区岗李乡淮海路133号-329 | ****000.00 | 元 | 评审价格:****000.00元 |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1 | 2025年**县大营镇清凉寺产业发展项目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采购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 90日历天 | 陈攀 | 豫241********11793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孟谊强、杨若冰、贾玉娇(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等相关规定,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
收费金额:1696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县)》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公示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响应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以书面形式(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一次性向****公司提出质疑及相关证明材料(****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逾期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
地址:**县迎宾大道与为民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375-****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矿工路街道矿工西路266号院1号楼4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5-****526 181****99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5-****526 181****9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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