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受****的委托,对**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一期)充电桩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1日共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有关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公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一期)充电桩工程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伍佰肆拾陆万贰仟陆佰柒拾叁元零贰分(¥****673.02)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充电桩、电缆采购 |
1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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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采购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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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工期: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工并完成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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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
最高限价:人民币伍佰肆拾陆万贰仟陆佰柒拾叁元零贰分(¥****67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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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采购项目。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招标(提供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或者地方商事登记平台及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相关信息。如查询结果未显示有关信息,视为评审时供应商未违反本款要求)。标书代写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标书代写
2、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成员协商确定,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的签署递交、撤回、修改、澄清、说明、补正,以及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及协调工作。
(2)联合体投标时,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和承诺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并代表联合体各成员承担项目在各环节的分工、责权、连带责任。
(3)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1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市**区茂羊路123号大院1号8楼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企业的三证合一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备注:①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八、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本次项目不举行集中踏勘。
九、招标文件每包组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9:00(**时间)标书代写
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7月29日8:30~9:00(**时间)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市**区茂羊路123号大院1号8楼
十二、开标评标时间:2025年7月29日9:00(**时间)标书代写
十三、开标评标地点:**市**区茂羊路123号大院1号8楼标书代写
十四、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 |
| 电话:0668-****278 |
电话: 193****2215 |
| 传真:0668-****278 |
传真: |
| 联系地址:**市**区茂羊路123号大院1号8楼 |
联系地址:**市迎宾路53号大院二楼 |
| 邮编:525000 |
邮编:525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