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开平市吉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年存栏种猪、母猪569头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江门-开平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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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拟对****年存栏种猪、母猪569头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04 15:06:37

根据****年存栏种猪、母猪569头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存栏种猪、母猪569头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胜利北路140号,邮编:529000

联系电话:0750-****020

传 真:0750-****03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存栏种猪、母猪569头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市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市****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自繁自养,常年存栏5315头,其中存栏种猪、母猪569头,年出栏肉猪11000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废水包括:养殖废水(猪尿液+猪舍冲洗废水+猪只饮用洒漏水+生物除臭塔更换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厂区南侧湿地松林地浇灌,处理达标后的废水可全部自行消纳,不外排。

项目全场采取雨污分流制。正常情况下雨水经场区内雨水沟渠排出场外,污水经****处理站处理。项目共设两套排水系统,一套为雨水系统,一套为污水系统。

2、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建设项目不开采地下水,具有完备的市政供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项目建成后应加强对猪舍、污水处理站、危废仓等区域的管理,做好防渗处理,在正常情况下,项目建设对厂区附近区域的地下水影响较小,本项目对地下水影响可以接受,项目采取的地下水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3、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采用优化饲料,及时清运粪便,喷洒除臭剂,集中通风排气经除臭喷淋后无组织排放的方式减少猪舍臭气;在粪污收集池上方采取封闭管道连接,经引风机负压抽气,收集的废气和堆肥场废气一同引至“生物除臭塔”处理,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沼气燃烧废气经干法脱硫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经收集后由专用烟道(DA003)高空排放。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猪叫声、风机、水泵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按时喂食、隔声、减振、厂内四周加强绿化、高噪声设备加防震垫、定期保养检修设备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场内设垃圾桶,对员工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后送往附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猪粪便固液分离后,固体部分进入项目堆粪棚,液体部分进入污水处理设施深化处理;猪粪、沼渣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病死猪尸体及母猪分娩物交由****收运处理;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医疗废物、消毒剂废包装材料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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