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沙浦经济联合社光明创新中心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

审批
广东-汕头-金平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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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局(海洋局) 成文日期: 2025-07-04
名称: **市**区****联合社****中心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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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联合社****中心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04 -

汕自然资金公示〔2025〕42号


近期,**市**区****联合社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市******学院南****中心项目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手续。依据《**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将该事项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学院南校区东侧

二、用地性质:科研用地(A35)

三、实用地面积:2044.67平方米(3.067亩)

四、规划技术指标要求:

1.容积率:≤3.0,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6134.01㎡,(计容建筑面积包含阳台及悬挑实体面积)。

2.建筑密度:≤50%,

3.绿地率:≥10%,

4.停车配建比例:≥10%,**公共建筑类项目,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1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接口。

5.建筑高度:≤75m;建(构)筑物海拔限高≤80m,且必须符合机场、气象台、导航台、电台和其他无线电通讯设施(含微波通讯)通道、军事设施等净空要求,以及建筑间距、建筑退让、消防等方面的要求。

6.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控制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40%。

7.公共建筑、民用建筑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装配式建筑要求应符合相关文件、法规和技术规定。

五、建筑间距及建筑退让用地和道路红线按《**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控制。

凡与此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项目利害关系人,可在项目公示期间(2025年7月4日至7月13日),凭身份证或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材料采用书面形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人民政府******局专栏(网址:https://www.****.cn/zrzyj/)查阅。项目有关信息,******局**分局(东厦路116号四楼)查询。联系电话:0754-****6971

附件: ****划留用地红线图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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