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保障厅 ****财政厅 ****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发〔2019〕15号)、《****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67号)等规定,结合全市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等情况,现就**市2025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
建筑业;制造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行业。
二、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及基本条件
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在**市辖区内合法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从事工伤预防宣传、培训相关业务并具有良好市场信誉,具备相应的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专业人员,有相应的硬件设施和技术手段,在**市参加工伤保险的大中型企业、****协会及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
企业规模的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二)申报材料
填写《**省**市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以下资料:
1.项目可行性报告(附件2);
2.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应当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实施方式、经费预算、实施时间、绩效目标、检查验收等内容。其中,绩效目标应当包含“培训对象满意度”、“工伤预防技能掌握情况或考核情况”、“工伤事故发生率”等主要指标;
3.相关部门合法登记(注册)证;
4.从事工伤预防宣传、培训等业务的合同或相关资料;
5.申报机构相关领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6.开展项目所必需的场地场所及设施设备清单、信息技术等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电子版扫描件和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无法提供原件的,需提供纸质版复印件,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单位公章,原件需备查。
(三)申报程序
1.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可行性报告。
2.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时间安排、费用预算,提出项目考核绩效目标。
3.编制费用预算时,培训费(含师资费)应参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铜财行〔2018〕2号)规定及项目标准执行。
在公告的申报截止日期2025年7月18日前,按要求填报并提供相关材料报送至****工伤保险科(联系人:黄仕羽,联系电话:0856-****522,邮箱:****@qq.com)。若超过公告的申报截止日期未提交上述相关材料的,则视为放弃申报。
三、项目遴选
申报结束后,由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按照“预算管理、总量控制”的原则,对申报的项目进行遴选,集体研究纳入2025年度的工伤预防项目。
四、评估验收
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完结后,实施项目的组织应当及时向****保障部门提出绩效评估申请。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直接实施的项目,由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第三方评估验收并形成评估验收报告;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实施的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评估验收并形成评估验收报告,市级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评估验收进行全程监督。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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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