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年7月4日
1. 招标条件
****维修墙面真石漆、硅PU场地、更换木地板等零星维修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教体局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本项目采用邀请方式招标。
推荐单位如下:
1、******公司
2、**县粤达****公司
3、**鑫****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维修墙面真石漆、硅PU场地、更换木地板等零星维修工程,位于****内,工程主要内容:****外墙真石漆出现檐口多处脱落、墙面起鼓,外墙保温层损坏,导致大四班内墙阴水,存在安全隐患的同时影响美观;圆房子功能室木地板表层起皮破损严重,板块间有松动,存在安全隐患;教师办公室系2013年开园时无装修状态,办公环境简陋;户外硅PU场地低洼不平,下雨积水浸泡导致原始地面起皮,整个场地破损严重;经园委会研究,拟对外墙真石漆、圆房子木地板、硅PU场地、教师办公室进行维修美化。详见清单控制价等。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3 招标控制价:88920.92元(含预留金0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在控制价基础上下浮10%):80028.83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等于或高于此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4 工期:2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付款方式:(1)工程经结算审计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8%,余款2%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完成审计满1年后一次性付清。
(2)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建筑工程专业),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证。
3.3 符合《****教体局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投标资格的要求;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标书代写
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在教体局相****委员会工作组监督下,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要求进行评审,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人民政府网公示3日。标书代写
5. 相关资料的获取:
由招标代理机构发送至各邀请单位邮箱,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7月8日15时00****体育局一楼会议室开标。逾期未来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汤老师
电 话:199****6979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工
电 话:173****5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