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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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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13.83 元 | 1(详见附件) | 91,513.83 元 |
详见附件
1.项目完工后,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和规程进行验收。
2.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发布的施工要求。
3.采购人、设计方、成交供应商共同现场验收签字。验收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有)。
4.验收不合格,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修复、重做、赔偿损失等责任,采购人不再另行付费。
5.工程竣工后,如果工程量有变化,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1.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报建(如需)、验收、后期服务、保险、防控并考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含高温补贴),以及合同文件中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费用等履行完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2.各供应商以询价文件、工程量清单、周边环境、现场勘查、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等相关配套文件,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
3.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4.询价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询价开始时间起90天。
1.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验收合格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经结算审计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指定账户转入质保金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至工程款审计金额的100%。
2.成交供应商开具正式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发票相应金额款项。
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篇六、关于质疑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