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
为满足业务发展和病人需要,****(以下简称招标方)拟询价采购肠内营养剂一批,具体品规和要求详见附件《****肠内营养剂采购清单》。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质条件
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应递交的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内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3、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4.代理销售的需提供销售授权证明;
5.产品质量承诺书;
6.报价单(要求序号、规格同采购清单一致)。
(二)投标人报价:
1.按实际生产、销售的商品报价;
2.报价单序号同采购清单表格内序号保持一致;
3.报价单须注明商品品牌、规格及型号;
4.投标商品参数不能低于招标方要求;
5.投标方所报单价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成本、运费(含搬运)、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
(三)投标人制作的响应文件须按照要求制作,份数为一正一份,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作废标处理。标书代写
(四)投标文件须密封处理,加盖骑缝章鲜章(投标人公章),并在文件袋上标明“****肠内营养剂询价采购项目投标书”。标书代写
(五)中标人所供商品必须是合格产品,要求提供每种产品有效检测报告和成份清单及有效的产品合格证明。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中标方承担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六)中标人负责将所供商品运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七)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于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5000元(大写:伍仟元)人民币。保证金缴入账户:
户 名:****
开户行:建行石柱县支行
账 号:500********050212514
注明“肠内营养剂询价采购履约保证金”。
****银行回执单。合同履行结束,如中标人未发生违约行为,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八)中标人必须按中标的品牌、规格及型号供货。及时组织货源(招标方发出订单需求后,一般情况下72小时内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紧急情况下24小时内送达),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更改品牌、规格及型号或缺供、断供,否则招标方有权取消中标方所有中标商品的供货资格或单方解除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九)投标人必须于2025年7月9日17点前将****人民医院后勤保障科(地址:石柱县**街道都督大道29号,冉**收,联系电话:138****8368)。超过7月9日17点送达的,投标人将失去竞标资格。
四、中标原则
1.中标原则:投标人可按实际生产、销售商品名称、种类报价,在符合质量要求和参数要求的前提下,单项价格最低者取得对应品种肠内营养剂供货资格。如某一品种不满足3家及以上投标报价的,该品种作流标处理。
2.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3.有效期:中标价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付款方式
每月结算一次。
六、公示日期
2025年7月4日—7月9日
七、评标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标书代写
评标时间:2025年7月10日9时标书代写
评标地点:****医院综合楼9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联系人:谭老师;联系电话:(023)****5119;
邮政编码:409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