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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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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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智慧城凌岑路及周边道路建设工程_**智慧城凌岑路及周边道路建设工程检测监测 |
标段(包)名称 | **智慧城凌岑路及周边道路建设工程检测监测 |
合同信息
合同名称 | **智慧城凌岑路及周边道路建设工程检测监测 |
招标人名称 | **** |
中标人名称 | **** |
合同期限 |
合同签署时间 | 2025-06-10 00:00:00 |
合同金额 | ****250.000000 |
其它形式合同报价 |
公告内容
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智慧城凌岑路及周边道路建设工程检测监测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检测服务主要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材料检测、道路工程检测、排水工程检测、交通工程检测、绿化工程检测等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必须检测的项目。具体根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②监测服务主要包括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公开招标选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边坡及软基监测项目等主要内容,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所需监测项目服务。 乙方的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监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 ①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监测)方案,并确保检测(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等,乙方已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甲方不另行支付。 ②在进行检测(监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等,乙方已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甲方不另行支付。 ③检测、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乙方已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甲方不另行支付。 ④本合同项目已包含监督抽检的工作内容,监督抽检数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乙方已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甲方不另行支付。 ⑤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检测及监测方案,经甲方确认需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服务项目,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甲方提供检测或监测,并按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或监测报告。乙方检测或监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报甲方批准后,由乙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乙方应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管理部门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