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县星耀万家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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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县星耀万家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的请示”(甘星耀司发〔2025〕11号)已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县星耀万家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位于位于**省**市**县熙州西**侧,东邻秦**路,南邻纸坊新村、西邻阳光水岸,北邻熙州南路(坐标为X****115.267,Y****5835.228 (CGCS2000坐标)),地理位置优越,交通较为便利。项目新 建21层住宅楼1栋,16层住宅楼2栋,2层商业1栋,1层商业1栋,2层商业1栋。总建筑面积60571.51m2,其中:住宅地块;**21层住宅楼1栋,16层住宅楼2栋,2层商业1栋,1层商业1栋,总建筑面积55545.2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7989.47m2,地下建筑面积17555.8m2,建筑物基底面积3865.4m2。商业地块:**2层商业1栋,总建筑面积5026.2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349.52m2,地下管道层建筑面积1676.72m2,建筑物基底面积1407.24m2。本项目由建(构)筑物区、****广场地区、景观绿化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及临时堆土区组成,占地面积为1.615hm2,其中永久占地1.485hm2,临时占地0.13hm2。土石方挖填方总量为20.394万m3,其中挖方总量为11.427万m3,填方总量8.967万m3,无借方,余方2.46万m3,均为一般土石方,全部运往******公司待建的**儿童公园项目综合利用,余土运输期间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由建设单位负责。项目已于2024年6月开工,计划于2026年9月竣工,建设工期28个月。工程总投资300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1000.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企业自筹。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同意对已造成和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分析评价。 (二)同意该项目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三)同意该项目工程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为1.615hm2。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鉴于工程涉及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 (五)同意水土保持工程估算总投资289.081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22610元。 (六)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安排。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相关制度。 (三)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各项措施实施进度,高度重视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四)采购的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并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且向****备案。 (五)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六)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严格控制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七)工程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有重大变更的,报我局批准。 四、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厅关于印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水水保发〔2017〕381号)规定,在项目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公开验收成果,并向我局报备。 **** 2025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