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城市管理局购置绿化机械设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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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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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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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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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7/4 16:32:00

一、采购项目名称:****管理局购置绿化机械设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2025年06月20日在《**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四、磋商日期及地点:2025年07月04日,在**市**区九都西路与**路交叉口西元国际19号楼13层会议室进行磋商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成交金额

单位

1

详见磋商文件

****

**省**市伊滨区中德产业园二期32幢103房

19967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七、磋商小组名单:韩歌、孙艳、郑小丽。

八、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 《**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规定的标准收取,金额为3394元。

九、成交结果公告的媒体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本次成交公告在《**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成交结果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成交结果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管理局

地址:**县建设大厦三楼

联系人: 郑女士

联系方式:150****6808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高新区九都西路西元国际19号楼1307室

联系人:仝女士

联系方式:187****0024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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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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