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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7/04
16:38
发布日期:2025-07-04 16:38
为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医疗机构为参保群众提供良好服务,根据《**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第2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地区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2025年6月30****保障局牵头,****委员会、****管理局、医疗****人民医院进行现场评估,经评估组一致研究,同****人民医院****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告。
公示为期10天,从正式挂网公示起开始计算。公示期间,****医疗机构如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举报电话、投诉意见箱等形式向****反映。
举报地址:**县建设路2号3楼医保局基金监管股
举报电话:0998-****116 0998-****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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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