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茅以升实验学校南大门传达室新建及周边交通功能完善工程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学校南大门传达室**及周边交通功能完善工程
品目

房屋附属设施施工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04日 15:46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25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7月0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志伟
项目联系电话 138****8333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长云路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9****2967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牌楼巷47号9F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马志伟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学校南大门传达室**及周边交通功能完善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06-2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补充采购公告中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苏财购【2021】34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属行业:建筑业)。 (2)根据《****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注: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更正日期:2025-07-04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长云路7号

联系人:王国军

联系电话:139****29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牌楼巷47号9F室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38****8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话:138****8333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