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
你委《关于报审****(**院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津卫财基函〔2025〕173号)收悉。经委托****组织专家评审,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主体为****,项目代码为:****。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
该项目位于**区津门湖街梅**路与**道**东北侧,四至范围为:东****保健中心,南至**道,西至梅**路,****医院**院区。建设用地面积11991平方米。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一座主楼及一座配楼,主楼为地上7层、地下1层建筑,配楼为地上3层建筑。项目总建筑面积14394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1265平方米(主楼7768平方米,配楼3497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3129平方米。主要设置**市120指挥调度大厅、****中心二、三分部、****基地、****基地、****储备库等功能区。****停车场、管线、绿化、道路、大门、围墙等室外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3657.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742.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64.81万元,预备费650.34万元。项目资金通过申请中央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四、项目建设计划
项目建设工期为30个月。
接文后,请据此落实各项建设条件,符合安全、环保、用能、人防、消防、抗震等规范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项目招标工作,进一步深化设计方案,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书,经我委核定概算后,由你委审批项目初步设计。
本批复有效期2年。
****(**院区)**工程招标实施方案
2025年6月24日
附件
****(**院区)**工程招标实施方案
| 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政府 采购 | 政府采购限额以下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察 | √ | √ | √ | |||||
| 设计 | √ | √ | √ | |||||
| 工程监理 | √ | √ | √ | |||||
| 工程施工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