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附属工程项目—不可预测的零星维修
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 2025年7月 4日至2025年7月 8日)
| 项目标段名称 | ****2025年附属工程项目—不可预测的零星维修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100.00% | ||||||
| 项目编码 |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2240 159****4237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3-****8625 133****9045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总报价(%) | 工期 | 质量目标 | 拟任项目经理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 第一名 | **** | 36 | 本项目施工服务有效期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5月31日,单个工程子项工期以服务期内招标人下发的施工任务单为准。 |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魏曼 | 注册证 | 渝250********03393 | ||
| 第二名 | **市****公司 | 57.5 | 本项目施工服务有效期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5月31日,单个工程子项工期以服务期内招标人下发的施工任务单为准。 |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王传宝 | 注册证 | 渝250********03054 | ||
| 第三名 | ****集团有限公司 | 61.2 | 本项目施工服务有效期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5月31日,单个工程子项工期以服务期内招标人下发的施工任务单为准。 |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贺安德 | 注册证 | 渝250********00434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市****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 (联系人: 李梦佳、李蓉 ,联系电话:023-****2240 159****4237 )提出异议。 | ||||||||
| 招标人(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