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门面房拍租公告
江财国资告字(2025)25号
经批准,由我公司组织实施对**县**部分门面房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基本情况
1-1.位于**县凯江镇栖妙大道99号的李园小区12幢2号1间门面房,房屋面积约90.57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12000.00元;
1-2.位于**县凯江镇栖妙大道99号的李园小区12幢6号1间门面房,房屋面积约90.57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13100.00元;
1-3.位于**县凯江镇栖妙大道99号的李园小区12幢11号1间门面房,房屋面积约90.57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12000.00元;
1-4.位于**县凯江镇栖妙大道99号的李园小区13幢4、5、6号3间门面房,房屋面积约252.3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36500.00元;
1-5.位于**县凯江镇栖妙大道99号的李园小区13幢8号1间门面房,房屋面积约71.02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9500.00元;
1-6.位于**县凯江镇栖妙大道99号的李园小区14幢8号1间门面房,房屋面积约78.35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11000.00元;
1-7.位于**县凯江镇栖妙大道99号的李园小区14幢9号1间门面房,房屋面积约154.05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21000.00元;
1-8.位于**县凯江镇松**路207号2间门面房,房屋面积约137.33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29000.00元;
1-9.位于**县凯江镇伍城南路93、95号2间门面房,房屋面积约60.48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60000.00元;
1-10.位于**县凯江镇荷花南街148号1间门面房及二楼房屋,房屋面积约78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14500.00元;
1-11.位于**县凯江镇回归路21号附1号1间门面房,房屋面积约55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17500.00元;
1-12.位于**县凯江镇**南路214号附1号1间门面房,面积约32.4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8000.00元。
1-13.位于**县凯江镇**中路151号1间门面房,房屋面积约37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33500.00元;
1-14.位于**县凯江镇回归路21号1间门面房,房屋面积约55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22000.00元。
注:标的标注面积仅供参考,标的实际面积不影响门面房拍租价格。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与竞租,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标的查勘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时间: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7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县凯江镇**南街34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73****0512
四、可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7月16日9时至2025年7月17日17时止
线上报名:189****3718(微信号)
线下报名:**县**南街34号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136****4082 0838-****572
五、拍租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7月18日10时
地点:**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2号楼4楼第1开标室。标书代写
六、缴纳竞租保证金
(一)参与标的物1-4的竞租人须在报名前缴纳竞租保证金30000元;参与标的物1-1至1-3、1-5至1-9的竞租人须在报名前缴纳竞租保证金10000元/个;参与标的物1-10至1-14的竞租人须在报名前缴纳竞租保证金5000元/个。
****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支行,账号:100********0010 001)。标书代写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拍租采取“有底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未达底价不成交。
(二)本次拍租采取拍租会议现场举牌报价方式报价。
(三)拍租成交的,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全额缴清第一年度租金后,同****签订租赁合同(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四)****公司管理的资产,公司收取竞得人门面房租金后,给竞得人开具收据。
八、特别说明
1.意向竞租人缴纳足额竞租保证金后才能成为有效竞租人,并现场领取竞价号牌。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合同终止且无违约情况时无息退还;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于2025年7月24日起无息退还。
2.竞得人与竞拍人签定承租合同后方能成为标的的承租人。如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竞拍人签定租赁合同,每延迟一天竞拍人按成交价款的5‰计收竞得人滞纳金(从竞得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中扣取),如竞得人逾期三十日仍未签订合同缴清拍租成交价款的,由竞拍人收回标的另行拍租,承租人(竞得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转为违约金,竞拍人不予退还。同时,竞拍人既可以要求竞得人继续履行协议,也可以对标的物另行竞租,另行拍租的年租金价格低于原拍租年租金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3.标的1-2至1-7及1-10、1-12由原承租人竞得,原承租人应按原合同租金标准补缴租金至2025年7月17日,从2025年7月18日起按竞得价同委托方签订新租赁合同并缴纳租金;若原门面房承租人未竞得原承租门面,应于2025年7月25日前清空并搬离门面房;标的1-1由原承租人竞得,从2025年8月16日起按竞得价同委托方签订新租赁合同并缴纳租金;若标的1-1原门面房承租人未竞得原承租门面,应于2025年8月16日前清空并搬离门面房。逾期未搬离,委托方将按原合同租金标准收取原门面占用费(即原合同日租金的4倍收取),并赔偿合法竞得人向委托方索赔的连带损失。
4.租金采取年缴方式缴纳(先缴费后使用),竞得人签订承租合同前应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度的租金。
5.竞得人负责承担租赁期间资产范围内的安全、消防及治安责任,购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并自费更换超出保质期限的消防器材。
6.标的竞得人应在拍租会结束后当日内,****公司签订的《委托拍租合同》中约定的佣金支付比例,****公司支付佣金。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竞得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的,拍租人有权不向委托人转交拍租成交资料。
7.原承租人合同保证金退还细则:①若原承租人成功竞得标的物,签订新租赁合同后,付清所有租金,则委托方将在收回原合同保证金的相关票据后,于五个工作日内,顺利完成保证金的退还手续;②标的1-2至1-7及1-10、1-12原承租人未能竞得原门面房,需按照原合同规定的租金标准,补缴租金至2025年7月17日,在完成房屋实物移交手续的截止日期,即2025年7月24日之前,委托方将收回原合同保证金的原始票据,并于随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保证金的退还工作。标的1-1原承租人未能竞得原门面房,则原承租人在2025年8月16日前完成门面房实物移交,委托方对其原合同保证金进行退付。
8.标的原承租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竞租保证金并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办理竞租手续,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逾期或未按要求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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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