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黑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审批
黑龙江-黑河-嫩江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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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5-07-04 17: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拟对**省**市**坎村银多金属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4日至7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区**路69号

邮 编:164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省**市**坎村银多金属矿建设项目

**省**市**市

****

**博诚****公司

该项目属**工程,位于**省**市**市。划定**面积1.5022km2,采矿、选矿生产能力30×104t/a,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采用“银铅锌混合浮选-铁弱磁磁选-锰强磁磁选”选矿工艺,不设尾矿库,矿山服务年限14年(含基建期2年)。分两期建设,一期开采范围为Ⅱ号矿体250m~360m之间的**量(投产期1年,达产期第1至7年);二期开采范围为Ⅱ号矿体150m~250m及360m~380m之间的**量,Ⅰ号矿体150m~360m标高之间的**量。年产银精矿32628t(含银3130g/t、铅4.45%、锌1.86%)、铁精矿7350t(含铁60%,含银164.44g/t)和锰精矿97500t(含锰15%,含银105.37g/t)。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采矿工程、选矿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炸药库、化验室、采矿生产区机修车间、选矿生产区机修车间各1座,东回风井(二期建设)、西回风井各1座。**2500m2原矿堆场、10000m2废石临时堆场、11000m2尾矿临时堆场、25688m2表土临时堆场、32.4m3原矿仓、35.56m3中碎缓冲仓、41.9m3细碎缓冲仓、496m3粉矿仓、1267.2m2精矿存储车间、1500m2尾矿临时库房、720m2选矿仓库、180m2采矿仓库、200m3钢制灰仓、12m2危险废物贮存库、900m2燃料棚、72m2炸药库、36m2雷管库、10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排水管线1525m。**1座处理能力30m3/d****处理站,1座处理能力5000m3/d****处理站,1****处理站(一期处理能力9000m3/d,二期扩建至18000m3/d),1座处理能力200m3/d****处理站,2台15t/h燃煤热水锅炉作为采暖和进风井井口热风热源,以及加油站(2个50m3柴油罐)、外部运输道路、矸石井下充填系统等。

(一)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禁止超范围用地,禁止向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排放废水、固体废物等;加强宣传,严禁捕杀野生动物,减缓对野生动物的不利影响;节约、集约使用黑土地,按照表层土剥离方案施工,剥离的表土单独收集暂存在表土堆场,后期用于土地复垦。表土剥离、运输、存储过程中,应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必要的工程防护和保育措施,防止出现水土流失、土壤质量退化和安全隐患。运营期,按照开采时序,进行动态生态恢复治理;表土临时堆场场地设置拦渣坝、沉淀池、排水沟、截洪沟、排渗盲沟;工业场地护坡、挡土墙、截排水沟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生态破坏。进出场道路两侧、工业场地等进行绿化。加强动植物保护,防止捕猎野生动物、滥采天然植物。闭矿期,对井口进行充填、封堵;及时清理生产系统与辅助设施拆迁产生的固体废物,尽可能恢复原地类;工业广场、炸药库、风井等占用的区域进行生态环境恢复;定期对**内地表变形情况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剩余矿井涌水外排,井壁淋水和井下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营地设置防渗旱厕,生活污水收集后定期清淘堆肥。运营期,矿****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悬浮物、总铜、镍、铬同时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2010)及修改单中的特别排放直接排放限值,总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要求,一部分回用于道路冲洗、绿化、锅炉补水、井下生产及选矿厂用水,剩余一期排入母猪**支沟,二期排入母猪河。井下采矿排水和充填****处理站混凝沉淀后用于井下生产。选矿废水和初****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选矿车间生产。生活污水和pH****实验室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原矿堆场、废石临时堆场、尾矿临时堆场四周均设置排水沟。

厂区实行分区防渗,****处理站调节池、****处理站调节池、****处理站调节池和危险废物贮存库、油库防渗效果应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废石临时堆场、原矿堆场、尾矿临时库房、尾矿临时堆场、机修车间、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站、事故池、加油站防渗效果应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其他工业场地区域采取一般地面硬化措施。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制度,在选矿废水调节池地下水流向上游,尾矿临时堆场地下水流向下游,选矿废水调节池地下水流向下游各布设1眼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三)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剥离表土和废石洒水抑尘;运输道路硬化、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建筑材料加盖苫布;施工期扬尘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采矿采取湿式凿岩工艺,各易产尘点、运输道路洒水降尘;控制汽车装载量,严禁超载,加盖篷布;原矿堆场、废石临时堆场、尾矿临时堆场周边设置挡矿墙、钢顶棚及围护,定期洒水降尘;精矿储存车间、尾矿临时库房密闭,定期洒水降尘;选矿车间、井下加强通风;燃料棚设置防风抑尘网,定期洒水降尘;粗碎车间、中细碎车间、筛分车间、粉矿仓分别设置布袋除尘器,废气处理后分别经29m高排气筒排放;灰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后于仓顶排放;水泥仓内粉尘密闭集气布袋除尘后,由仓顶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符合《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及其修改单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锅炉烟气采用“SNCR脱硝系统+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技术处理后经45m高排气筒排放,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要求。食堂油烟经净化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要求。****加油站油气排放浓度应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限值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处理站密闭运行,定期喷洒除臭剂,废气排放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要求;化验室废气收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要求(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

(四)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运输车辆穿越村屯时减速、禁鸣。运营期,高噪声设备进行室内设置,并采取基础减振、消声、隔声措施,均布置在厂区的中央地带。爆破均在白天进行。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规定的2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废石除用于修建拦渣坝外,其余外售。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拉至指定地点暂存。隔油池产生的污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废石除用于道路修整,其余外售;矿井涌水处理沉淀污泥、井下废水处理沉淀污泥和选矿废水处理沉淀污泥定期清理汇入尾矿浓密机内,随尾矿一同进行井下充填,剩余部分压滤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选矿布袋收尘回用于选矿工艺。锅炉废布袋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炉渣与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脱硫石膏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选矿厂废布袋、化验室废液、机修过程中废机油、空油桶、含油抹布、变压器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加油站油品储存过程中产生的油罐底泥、废铅酸电池全部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库的建设和管理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同时,应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的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六)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严格按时序开采,Ⅰ号矿体应在河流改道后,且保障开采安全、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的情况下进行开采,否则不得开采。建议开拓更多的综合利用方向,确保尾矿砂妥善利用,不造成二次污染。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在非正常工况、事故状态下,各类(废)污水均得到妥善处置。临时表土堆场、加油站、炸药库等存在滑坡、火灾、爆炸潜在风险隐患,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管理体系,降低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回水池发生泄漏时立即切断泄漏源。尾矿输送管线定期巡视检查,尾矿处理区**1座200m3事故池,选矿车间**1座8m3事故池,充填站**1座150m3事故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识别,完善预警、预防工作,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管理部门的应急联动,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七)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为:二氧化硫20.85t/a、氮氧化物23.40t/a、化学需氧量(一期)36.07t/a、化学需氧量(二期)73.07t/a、氨氮(一期)1.00t/a、氨氮(二期)2.03t/a。

0456-****79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