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7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内蒙古-乌海-乌达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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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5年7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4日

****环境局

关于2025年7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7月4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3-****361

邮 编:016000

通讯地址:****中心二楼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2×60万吨BDO及2×100万吨PBAT/PBS/PBT及PTMEG绿色环保循环产业项目一期2×30万吨BDO及年产2×12万吨PTMEG变更项目

**区

****

内****研究院有限公司

⑴项目名称:****2×60万吨BDO及2×100万吨PBAT/PBS/PBT及PTMEG绿色环保循环产业项目一期2×30万吨BDO及年产2×12万吨PTMEG变更项目

⑵项目性质:**

⑶项目投资:总投资为130亿元,其中1.1期工程总投资70亿、1.2期工程总投资60亿

⑷建设单位:****

⑸建设地点:****工业园区,项目中心坐标39.****93339N、106.****16097E。

⑹占地面积:项目1.1期工程占地面积为39万m2、1.2期工程占地面积为23万m2,合计62万m2

⑺建设规模:本次评价的建设内容为2×60万吨BDO及2×100万吨PBAT/PBS/PBT及PTMEG绿色环保循环产业项目一期2×30万吨BDO及年产2×12万吨PTMEG项目,该一期项目分两期建设,分别为1.1期和1.2期,两期建设内容相同,单期建设内容如下:

①10万吨/年乙炔

②40万吨/年甲醛

③30万吨/年BDO(1,4-丁二醇)

④ 12万吨/年PTMEG(聚四亚甲基醚二醇)

⑻年运行时间:333天,折合8000小时

⑼劳动定员:1.1期总劳动定员2500人、1.2期总劳动定员1500人,合计4000人

1.废气

⑴有组织排放废气

1、乙炔生产装置排放的含尘废气主要来自电石输转运、电石破碎及电石渣仓储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本项目在电石输转运及破碎过程中各产尘点设置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净化,除尘效率为99.5%;电石渣仓顶粉尘设置湿式除尘器进行除尘净化,除尘效率为90%,净化后粉尘经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2、甲醛生产装置废气采用ECS催化焚烧法进行处置,废气中的甲醛,一氧化碳,二甲醚和未反应的甲醇在贵重金属催化剂上氧化生成水和二氧化碳,同时对反应放热进行热量回收,副产蒸汽,焚烧后烟气污染物包括甲醇、甲醛、非甲烷总烃,经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3、1,4-丁二醇(BDO)装置和聚四氢呋喃(PTMEG)装置工艺废气全部引入焚烧炉焚烧处理,焚烧工艺对废气中有机物的去除效率不低于99.9%。

4、废硫酸处理装置制酸尾气中主要污染物为SO2、NOx和硫酸雾,采用“低氮燃烧+二级碱吸收+电除雾器”净化工艺进行净化,该净化工艺对污染物SO2和硫酸雾的净化效率为90%,净化后尾气经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5、焚烧炉焚烧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SO2、烟尘、NOx、非甲烷总烃和CO,采用“低氮燃烧+余热回收+布袋除尘器+SCR脱硝”净化工艺进行净化,该净化工艺对污染物烟尘的净化效率为99.5%、对污染物NOx的净化效率为80%,净化后烟气经排放筒有组织排放。

6、生化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生物滴滤+生物滤池”净化工艺进行净化,净化效率为90%,净化后废气经排气筒排放。

7、危废暂存库房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采取“一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工艺进行净化,净化效率为60%,净化后废气经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⑵无组织排放废气

本项目采用全密闭输送,管路设计上采用优化设计,并尽量减少管路非焊接连接。原料输送泵采用密封防泄漏泵;物料在卸车过程中采用平衡管技术,最大限度减少卸车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高、低浓度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内生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出水排入回用水站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脱盐水站排污水、凝结水处理系统排污水及余热锅炉系统排污水一同排入回用水站中循环水站及脱盐水站排污水回用系统进行处理。

3.固废

产生的废弃催化剂及废催化剂包装桶、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焚烧残渣、生化污泥、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液及废包装物、废机油及废油桶全部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电石除铁渣作为建材生产原料外售;电石渣作为水泥生产原料外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噪声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按要求采取减震、消音、隔音措施,合理布局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后,能将项目生产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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