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因此,****对“**1X(气井)勘探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做出如下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新钻勘探井1口,井号为**1X,位于**省**市**市永乐镇田家村,井深3534.22m,井型为定向井。井场坐标东经108°6′24.821″,纬度35°11′42.691″。该勘探井建设项目于2023年12月20****生态环境局**分局《关于**1X(气井)勘探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咸环彬函【2023】52号),该探井于2024年1月8日进行开钻施工,2024年3月25日试气完成。经完井测试,本项目勘探井不具备开采价值,因此已对其进行永久封井。项目占地全部为临时占地,封井完成后按照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恢复至原种植条件交付当地村民。目前该勘****工程部对该勘探井进行定期巡检,确保该勘探井封井良好。
二、验收报告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公众反馈方式
关注本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县屯字镇王沟自然村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77****6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