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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描述
详见竞争性比选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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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000.00 元 | 1(件) | 370,000.00 元 |
详见竞争性比选采购文件
项目实施完成后乙方及时自查验收,向甲方提供生产记录、施工前中后3张照片、提供劳务人员人工工资发放表、自查验收结果等相关资料,再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项。
1、比选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材料、人工、机械设备、辅料、耗材和各种措施费、利润、税金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2、本服务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方式: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供应商所填写的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在充分考虑保证质量、服务期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后,慎重确定有竞争性的采购报价。
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7.00万元,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和单价报价都不得高于采购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比选。
甲方分两次支付工程款,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第二次付款: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作内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