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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50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1.99%) |
| 中国证券****公司 |
| **** |
| 1.99 |
| 4,883.69万元 人民币 |
| 20 |
| 2025-07-04 |
| 网络竞价 |
| 1.本信息披露公告中,转让方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持有标的企业股份数量及其所占总股本比例信息,是基于2025年4月7日标的企业股东名册所披露的; 2.其他披露****交易所备查文件。 |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出资来源合法。(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及失信等不良记录。(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465万元的交易****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发布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交易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的。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内容,已了解转让标的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意向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本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及失信等不良记录; (3)本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出资来源合法; (4)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交易所指定账户; (5)****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银行账户。 5.本股权转让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公司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