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
2.基本情况:****采购原子吸收光谱仪项目。
3.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100000元,比选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公司,****公司相应授权说明);
3.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2024年6月20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资格审查
本项目服务机构的资格条件在比选时进行审查。服务机构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标书代写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请各申请人于2025年7月9日17:00时以前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经我司审核无误后将比选文件通过邮箱发送至报名供应商邮箱。报名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五、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9日17:00时,须在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书将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递交地址:****(**省**市**区墨香路87号7栋4楼)。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丁老师
地址:**省**市**区墨香路87号7栋4楼
电话:028-****9372
****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