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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02MACRD26K10 | 建设单位法人:费忠秋 |
| 刘冲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西集镇**路1号 |
| 新型环保防火建筑材料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6-27--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39-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区 **省**市**区西集镇**路1号 |
| 经度:117.4101 纬度: 34.94384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1-10 |
| 枣环山审〔2025〕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402MACRD26K10001Q |
| 2025-04-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00 |
| 47 | 运营单位名称:**** |
| ****0402MACRD26K1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402MACRD26K10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481MA7GY0RL3F | 竣工时间:2025-03-25 |
| 2025-04-18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4-24 |
| 2025-06-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7-0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5万吨新型环保防火建筑材料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万吨新型环保防火建筑材料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非膨胀型防火材料生产工艺:筒仓进料-计量投料-搅拌-检验-包装。 2、膨胀型薄型防火材料工艺:筒仓进料-计量投料-高速分散-检验-灌装、入库待售。 3、膨胀型超薄型防火材料生产工艺:筒仓进料-计量投料-高速分散-过滤-检验、灌装-入库待售。 | 实际建设情况:1、非膨胀型防火材料生产工艺:筒仓进料-计量投料-搅拌-检验-包装。 2、膨胀型薄型防火材料工艺:筒仓进料-计量投料-高速分散-检验-灌装、入库待售。 3、膨胀型超薄型防火材料生产工艺:筒仓进料-计量投料-高速分散-过滤-检验、灌装-入库待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处理:非膨胀型防火材料投料/包装粉尘、膨胀型防火材料投料粉尘、膨胀型防火材料高速分散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均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器+****设备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废水处理:本项目产品调配用水全部进入产品,分散机清洗废水暂存于分散机内,回用产品调配,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固废处理:废布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收购站;废原料桶由供应商家回收重复利用;除尘器收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滤芯交由筒仓生产厂家定期更换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处理:厂房隔声,设备平衡安装,基础减震,风机加装隔声罩。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处理:非膨胀型防火材料投料/包装粉尘、膨胀型防火材料投料粉尘、膨胀型防火材料高速分散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均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器+****设备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筒仓进料时呼吸废气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管道引至“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废水处理:本项目产品调配用水全部进入产品,分散机清洗废水暂存于分散机内,回用产品调配,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固废处理:废布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收购站;废原料桶由供应商家回收重复利用;除尘器收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滤芯交由筒仓生产厂家定期更换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处理:厂房隔声,设备平衡安装,基础减震,风机加装隔声罩。 |
| 筒仓呼吸口粉尘由无组织排放变更为有组织排放。此变动为污染防治措施改进,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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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2400 | 0 | 0 | 0 | 2400 | 24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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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53 | 0.059 | 0 | 0 | 0.053 | 0.05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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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 |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地面汇流排出厂外汇入附近沟渠。清洗废水回用进入产品配料,不外排。生产配料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无废水产生。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不外排 |
| 1 | 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 | 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 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和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Ⅱ时段的排放限值,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排放限值。厂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 (1)有组织废气 ①非膨胀型防火材料投料、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 非膨胀型防火材料生产线搅拌设备采用密闭设备,并在投料、包装处设置集气设施,粉尘经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经“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② 膨胀型(包括薄型和超薄型)防火材料生产产生的粉尘及有机废气 膨胀型(包括薄型和超薄型)防火建筑材料的生产过程中,先在分散机内加入水,投料完成后,物料为液体或半固体状,湿度较大,并且搅拌分散工序是在密闭式分散机里进行。投料过程会产生粉尘,分散过程中会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项目在薄型、超薄型生产线分散机上方设置集气设施,将废气进行集中收集,经“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③筒仓进料时呼吸口排放的粉尘 项目各筒仓顶部均安装滤芯除尘器,筒仓进料时呼吸废气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管道引至“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2)无组织废气 项目各生产工序未收集到的废气通过密闭车间内合理通排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并加强废气治理管理(在物料转移过程中不允许敞开式操作,搅拌机、分散机均配备与其分散机口径吻合的二片半圆形盖板,投料过程打开一侧半圆形盖板),尽可能减少投料过程中物料的无组织逸散,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颗粒物厂界最大浓度为0.38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无组织VOCs(非甲烷总烃)厂界最大浓度为1.69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排放限值;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生产车间外1米)最大浓度为1.79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DA001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24kg/h,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VOCs(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57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34kg/h,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Ⅱ时段的排放限值。 |
| 1 | 隔声、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项目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均进行平衡安装、基础减震并合理布局布置在车间内,车间设置隔声门窗,生产时关闭门窗,采用机械通风;加强管理,经常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厂界加强绿化吸声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最大噪声值为59.2dB(A),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
| 1 | 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污染防控,生产车间、危废间、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污染防控,生产车间、危废间、化粪池均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 |
| 1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做到减量化、**化、无害化。废原料桶、废滤芯由厂家回收利用,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回用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布袋、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暂存场所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区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暂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生活垃圾、废布袋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收购站;废原料桶及废滤芯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
| 1 |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结合《环评报告表》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配备必要的事故防范应急设施、设备,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严格落实非正常工况下污染防治措施,一旦出现事故,必须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环保治理设施运营须符合安全生产、事故防范的相关规定 | 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配备应急设施及设备,定期安排演练。已进行环保设施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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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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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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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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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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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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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