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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项目资金使用专项检查服务单位。现发布公告,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公告期为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9日。
一 、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及最高限价:****集团项目资金使用专项检查服务,本次采购服务费总额控制在26万元以内。
2.采购方式:总额包干。
3.采购数量以及团队配置:本次拟外聘1家外部审计机构,项目团队最低人数配置6人,不得减少。
4.计价方式:费用总额最高限价为26万元,包含项目组人员检查过程中需开支的差旅(异地交通、住宿、伙食费)费用****服务所有内容所要发生的所有支出。
5.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应确保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所有被检查单位的检查工作(检查方式为线上与现场检查相结合),详见采购需求;专项检查工作完成后10天内,供****集团提交事务所盖章的专项检查报告,并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在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被检查单位整改情况的复核工作,完成资金管理指导工作(包括培训)。如供应商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工作,将视为违约行为,****集团有权依据合同约定不支付相关费用。
二、资质条件
1.供应商需在国家科学技****服务中心公布的《承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结 ****事务所备案名单》(**省)范围内,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 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经法人授权具有参加本次磋商并独立签订合同权利的 分支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的所有复印件,且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公司公章,并有原件备查,否则其磋商将被拒绝。
2.无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政府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3.具有有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4.自2021年1月至报名日,供应商具有对科研院所、院校、国有企业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的审计经验。
5.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10年以上审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 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是本机构在职人员。本机构执业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且均为本机构在职人员。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四 、供应商注意事项
详见磋商文件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单位,发送营业执照、资质文件、公司简介、类似业绩证明、 服务团队介绍等至采购人邮箱,并附供应商联系电话,采购人收到邮件后将与供应商联系确认邮件已送达,请保持手机畅通,因手机不畅通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采购人将于2025年7月9日17:00(**时间)前,以邮件形式,发送磋商文件。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 月14日9时00分(**时间),地点为****集团(**市湘府中路369号星城荣域综合楼D 座 1512会议室),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2.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
地 址:**市湘府中路369号星城荣域综合楼D 座
联系人:熊容 151****2035
邮 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