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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结果可知,土壤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的敏感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地下水样品的氨氮,W2 的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 类水限值,所有地下水样品的磷指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V 类限值,其余指标检出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 IV 类水质标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 号)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荷兰环境干预值标准》及《美国 EPA 通用筛选值》(2024.11)中 Tapwater筛选值。其中 W2 ****医院住院部和食堂,经分析可能是建筑使用历史较长,部分管道老化破损,导致生活污水管中污水存在泄漏现象,污水中所含的洗涤剂、排泄物沉积在地下,溶解氧不足会抑制氨氮硝化,同时促进沉积物中磷的释放。地下水中上述超标指标均不属于《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中有毒有害物质,无需启动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且本地块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故其人体健康风险较小。综上所述,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用地的建设要求,无需开展详细调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