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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要求,现将**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项目(一期)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项目(一期);
(2)项目性质:**项目;
(3)建设单位:****;
(4)建设地点:**市燕南街道桂口村省道307西侧山坳;
(5)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10.9099hm2;
(6)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期工程实际建设规模为500t/d,即建设1台500t/d机械炉排焚烧锅炉+1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并协同处置餐厨垃圾干料、大件垃圾和污泥;餐厨垃圾处理规模为50t/d,预处理工艺为“卸料仓缓存+固液分离+渗沥液油脂回收”;大件垃圾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10t/d,大件垃圾经过破碎后运输至垃圾池直接焚烧处置;
公示时间:2025年7月5日至2025年8月1日;
联系人:江喜;
联系电话:0598-****22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