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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资质要求 | - |
| 招标/采购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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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暂未确定 |
| 获取标书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 |
| 招标单位 | 招标联系人/电话 |
- 招标单位其他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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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机构 | 代理联系人/电话 |
-
代理机构其他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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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教基〔2022〕18 号)及《****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余教〔2025〕60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秋季转学报名须知告知如下:
附件 一、报名时间1.第一次登记:7月13日(星期日)
8:00-11:00;
2.第二次登记:8月20日(星期三)
8:00-11:00。
注:家长可根据实际选择一天,前往指定地点申请登记。登记批次的先后不影响最终排序结果。
(****小学插班报名地址:
1.**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学校(具体见《2025年余****小学阳光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学校、****学区范围),各校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下表:
附件2.其他符合转学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余****社区****学校(地址:**街道安乐路236号,以下简称“****学校”)。
(****初中插班报名地址:****初中转学报名条件的各类别少年,****中心学校三楼303办公室报名。
注:1.学区****小学的华坞村、云轩社区、****社区三至六年级户籍儿童,****小学**校区进行转学报名;学区****小学的金星村三至六年级户籍儿童,****小学大禹校区进行转学报名。
2.申请转入年级****学校不开放转学报名。
3.****学校仅有空额的年级开放报名,按当年招生方案排序录取。
4.省外户籍****初中的,应充分了解本区中考政策,慎重决定。
**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1.户口簿(复印件需户主页、学生页及父母页,下同);2.学籍信息表(需现就读年级,下同)。
第二类:1.户口簿;2.学籍信息表;3.房产证明(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下同)。
非**市学籍的随迁子女:
1.户口簿;2.学籍信息表;3.学生****派出所出具的纸质《**省居住证》确认单;4.如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街道购房的,需提供房产证明。
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子女:
1.户口簿;2.学籍信息表;3.高层次人才证;4.如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街道购房的,需提供房产证明。
其他类:1.港澳台籍、外国籍或其他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可在**街道接受义务教育的佐证材料;2.学籍信息表;3.居住地证明(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等)。
1.******初中、小学转学流程将按照“分类排序,统筹入学”的原则进行。
2.若符合条件的****学校空余学位数,则根据录取办法排序录取。
3.经学校初审,****学校、区教育局复审通过后,****学校于开学前电话通知家长转学结果,请确保联系电话保持畅通。
1.入学后未进行搬家迁户的**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入学前已符合**街道二类生招生条件的**区、临平区户籍儿童(少年),如已经在**区、****学校就读的,原则上不再接受转学申请。
2.高层次人才子女、港澳台籍外籍儿童(少年)原则上只可享受一次**区就近入学待遇,即已经凭上述条件在**区就读的学生,原则上不再接受转学申请。
3.已在****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原则上不再接受转学申请。入学后,其监护人在**区**街道购房(符合迁户条件)的随迁子女,可申请转****学校。
4.根据《****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小学、初中各学段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最后一个学期、学期中途不得转学。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在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手续。
5.家长在进行转学报名登记过程中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清晰完整。报名的佐证材料若在**、****中心等部门查验中发现虚假信息的,立即停止录取程序。
6.****小学招生咨询电话:****1907;初中招生咨询电话:****6724;
各初中咨询电话:太炎中学****2100;****初中部)****0729;海辰中学****0260。
**街****领导小组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