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用于研发制造无拖把飞机牵引车抱夹功能测试模拟装置,优化无拖把飞机牵引车抱夹系统检测手段,降低无拖把飞机牵引车故障隐患,保障航空器运行安全。(产品清单及服务内容见附件1)
1.执行标准与要求
(1)供****商行****机关登记注册,取得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必须具备无拖把飞机牵引车研发、生产制造、软件设计、方案验证能力,具备丰富的飞机牵引车专业领域维护、运行等经验。
(3)供应商须具备机械加工、软件设计、物联网技术及方案验证能力。
(4)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研发团队,应包含机械设计、自动化控制、软件开发等专业技术人员,能够独立完成飞机牵引车抱夹功能模拟器的设计、开发与调试。
(5)供应商须具备非标零部件加工能力,具备独立完成大型设备设施组装、高精度焊接及铸造能力。
(6)供应商须能够提供项目软硬件设计、开发及制作所需全部耗材。
(7)供应商须提供过往研发或参与过类似航空设备项目案例。
2.服务标准
(1)供应商为采购方所购产品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的保修期,保修期内正常使用及维保条件下出现的故障,供应商应提供免费维修服务。在此期间如发现产品存在问题,对于产品在正常使用年限内暴露的任何隐蔽瑕疵供应**应负责,给予免费维修、更换或赔偿。
(2)供应商提供的无拖把飞机牵引车抱夹功能测试模拟装置在功能方面须具备强大的负载模拟与压力检测功能,并且能模拟包括C919在内的多种飞机机型鼻轮负载(0-50T)。在无拖把飞机牵引车针对不同机型执行抱夹动作时,实时开展压力动态检测,采集各油缸动作过程中的系统动态压力数据。
(3)供应商提供的无拖把飞机牵引车抱夹功能测试模拟装置在操作、控制上,系统须实现操作功能集成与操作终端触控屏,能实现便捷、集中的一体化操作,在工作时,采购方人员点击屏幕对应的机型按钮即可,系统自动调整到对应机型的负载,同时,屏幕界面自动切换到对应机型检测显示画面,操作车辆进行抱夹动作即可。显示界面实时显示各个油缸的压力值,超出标准值范围,屏幕自动报警显示。
(4)无拖把飞机牵引车抱夹功能测试模拟装置在功能集成方面须将全部操作显示功能整合至触控屏,通过触控屏实现液压系统的操作控制,实时显示检测压力,同步完成数据记录与报警功能。控制系统须支持互联网远程控制PLC,并预留技术接口,为后期功能扩展做好准备。
(5)在采购方有需要时,供应商应及时免费为采购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咨询、培训等)。
(6)供应商应承担为执行本项目而投入的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的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等。并自行承担相关运输、吊装服务及全过程运输保险服务,如有第三方运输时,供应商应对第三方运输服务进行监管并负责。
(7)供应商须将货物送至采购方指定交货地点,并承担相应的运输费用。在此之前,应做好质量控制。
(8)服务商应提供无拖把飞机牵引车抱夹功能测试模拟装置的现场的测试、调试及验证工作。
3.交付要求
(1)供应商须按照约定的周期120自然日(工期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开始计算),在采购方指定地点交付已完成制造的无拖把飞机牵引车抱夹功能测试模拟装置。
(2)供应商在指定区域提供货物或服务时,施工人员、施工车辆及工具等必须遵守采购方的各项管理规定,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关从业资格及安全消防知识,施工车辆应通过国家车辆年检,大型工具应进行登记备案。
4.验收标准
(1)飞机牵引车抱夹功能测试模拟装置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先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应立即向采购方申请验收。在向采购方申请验收前,供应商须向采购方提交验收时所需要的各种材料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操作维护手册、测试报告(性能、功能、安全等),以及出场检验报告、合格证明等有关产品质量的资料。
(2)供应商完成自验合格后,需将无拖把飞机牵引车抱夹功能测试模拟装置运至交付地点:****公司****基地(**路566号),双方依据签署的协议、设备技术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参加验收的双方人员应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各持一份备查。
(3)若产品验收不合格,采购方有权不接收,对验收不合格产品,供应商应在5日内负责补充或调换,如供应商不能按时补充或调换符合要求的产品,采购方有权扣除该笔订单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采购方仅对验收合格并接收的产品具有保管和结算的义务。
(4)若设备组装测试后不能满足技术要求的,供应商需当场重新提供服务直至验收合格为止。若无法及时完成的,供应商应及时向采购方说明,并按照经采购方认可的服务时间完成服务。
(5)若供应商与采购方对抱夹模拟装置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国家认可且等级更高者优先),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若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 |
|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
|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供应商,近3****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 |
|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
|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 |
| (七)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
| (八)供应商须具备无拖把飞机牵引车研发、生产制造、软件设计、方案验证能力,具备丰富的飞机牵引车专业领域维护、运行等经验。 | |
| (九)供应商须具备机械加工、软件设计、物联网技术及方案验证能力。 | |
| (十)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研发团队,应包含机械设计、自动化控制、软件开发等专业技术人员,能够独立完成飞机牵引车抱夹功能模拟器的设计、开发与调试。 | |
| (十一)供应商须具备非标零部件加工能力,具备独立完成大型设备设施组装、高精度焊接及铸造能力。 | |
|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
|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 |
|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 |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
|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查询的工商登记信息页面打印页(完整版) | |
| 8."信用中国"(https://www.****.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文件 | |
| 9.近1年内依法纳税、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声明(自拟格式),并提供近一年的(须为连续1年的)单据或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 |
| 10.提交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则上需提交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其中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需包含"上年金额"和"本年金额"两列数据) | |
| 11.过往研发或参与过类似航空设备项目案例,并附凭证或1-2份合同 | |
|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
| 13.飞机牵引车专业领域维护、运行等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 | |
| 14.公司简介、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需为PDF格式,全部报名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查及结果通知:我公****小组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对报名供应商进行筛选、淘汰,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审查结果将另行通知。
(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联系方式见公告附件2。
(四)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4.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6.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