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街121号**校区JF11号商铺出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 2025-07-08 | 披露结束日期2025-07-14 |
| 项目名称 | ********大学街121号**校区JF11号商铺出租 |
| 项目编号 | **** |
| 租赁底价 | 6.25万元/年 |
| 租赁底价是否含税 | 是 |
| 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7-08 |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5-07-14 |
| 房产 | |
| 权利人 | / |
| 产权证号 | / |
| 房屋用途 | 其他用房 |
| 所在楼层 | 1层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68.23 |
| 是否存在居住权 | 否 |
| 土地用途 | 其他 |
| 土地用途其他说明 | 科教用地 |
| 土地权利性质 | 划拨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标的所在地 | **省**市榆****大学街121号 |
| 出租方名称 | **** |
| 出租方所在地 | **省**市晋祠路一段89号 |
| 租赁面积(平方米) | 68.23 |
| 租赁期限 | 2年 |
| 租金调整方式 | 不涉及 |
| 是否有免租期 | 否 |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是 |
| 装修改造说明 | 合理范围内可装修改造须报****备案。 |
| 水、电、气、热、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 均由承租方承担 |
| 租赁用途 | 其他 |
| 租赁用途说明 | ****超市 |
| 押金支付要求 | 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前,承租方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年租金 10%作为押金,租赁期满且双方无异议后退还. |
| 租金支付要求 | 两年一次性付清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若挂牌期间仅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项目采取公开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间产生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起的5个工作日内交纳交易服务费,并持相关材料至交易市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3.两年租金在签署租赁合同前向产权交易市场支付,最终承租方须在签署《成交确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产权交易市场一次性支付两年租金。 4.若承租方未在上述约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且非出租方原因的,则表示承租方违约,放弃承租资格,逾期后出租方不再与承租方协商,出租方有权对项目做终结处理,并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5.递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1)接受并同意公告中所有有关关标的的各项要求; 2)接受并同意因不可抗力、出租方未能按照约定期限交付资产及出租方其他特殊情况原因导致本次出租无法进行时,出租方仅退还实际收取的房屋租赁款项及押金(如有),出租方和**省产权交易市场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 6.**省产权交易市场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其他披露内容 | 1. 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 2. 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的为准,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并按照出租方的要求签署承诺书(见附件),成交后,承租方按照承诺书履约。 3. 报名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晚24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晚24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省产权交易市场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按照公告要求在报名系统内完成相关资料的上传。标书代写 4. 意向承租方报名资料应在挂牌期内补正,退回后补正期限不足一个工作日的,按照一个工作日计算,不受是否在挂牌期内的限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正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 5.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承租方若发生违约行为和不履行后续责任义务的,导致此项目需重新挂牌招租,则该承租方不得再参与此项目和出租方公开招租的其他项目。 6. 意向承租方对此出租方公开招租的所有项目均可进行报名,但一个意向承租方只能最终承租一个标的。产权交易市场会依次组织竞价会,逐一确定最终承租方,若意向承租方已成为前面竞价会标的的最高报价者,即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则其后面标的竞价会的报价资格将被取消,不能参与竞价,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原路退回。 8.意向承租方需登录交易市场平台账户,进入“我的订单”并按系统指引付款,未按要求付款,造成报名失败、竞价资格丧失的,交易市场概不负责。 9.该标的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10.意向承租方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个人 无犯罪记录证明。 11.意向承租方报名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信用报告,且报告中无不良记录。(自然人无需提供) 12.意向承租方需有高校经营3年以上经验(需提供与高校签署的**合同,合同签署方名称需与承租方名称保持一致)。 13.意向承租方需具备正规完善的进货渠道,需提供与供应商签署的合同。 14.该标的允许经营项目:日用百货、烟糖茶、文具、针织品、瓶装饮料、预包装食品、乳制品的零售,分装类食品、饮品现制现售(除此之外经营其他项目需经过出租方批准)。 15.该标的不允许经营项目 ①不允许经营烹饪炒菜、加工主食等简餐类食品制售 ②不允许销售以发热为主要用途的大功率电器和“变压插线板”等禁止在校使用的电器。 ③不允许销售明火类器具和配套燃料。(添加至承诺书) ④不允许销售含酒精类的饮品。 ⑤不允许销售受法律管制的其他商品。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机构、其他组织等。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人 | 否 |
| 交易保证金 |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875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按系统提示要求交纳。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保证事项:
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省产权交易市场有权将出租方及承租方本次交易应交纳的服务费从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剩余保证金出租方有权扣除,作为出租方的补偿,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承租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① 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 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③ 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④ 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公告约定时限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⑤ 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公告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
⑥ 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公告约定时限支付首年租赁价款的;
⑦ 相关法律法规及**省产权交易市场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承租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2、保证金处置方法: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相应转为租金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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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公示附件 | 4、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承诺书_202********505.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