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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3311576 | 建设单位法人:石道勇 |
| 黄俊顼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经济开发区****中心街南延交汇处 |
| ****年产17万吨ECER玻纤生产线数字化升级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8-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61-C3061-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经济开发区****中心街南延交汇处 |
| 经度:118.61154 纬度: 35.74636 | ****机关:****服务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2-01 |
| 沂经管审批发〔2021〕7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311576001Q |
| 2020-07-3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16470 |
| 4595.7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331157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331157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321MA3UNMRT4G | 竣工时间:2025-03-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6-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7-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603caez7 |
| 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位于山****经济开发区滨河项目区****现有厂区内,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 | 实际建设情况:验收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行业类别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行业代码为C3061,位于**省**市**县滨河****中心街南延交汇处(****现有厂区内)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总投资145399.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00万元,主要建设在厂区内原有6万吨ECER玻纤生产装置原址上,利用原有车间、仓库建筑面积42039m2,新增车间建筑面积2582m2,购置拉丝机、隧道式烘干炉、自动物流系统等国产设备221台(套),投产后经形成年产17万吨玻璃纤维纱的生产规模。 | 实际建设情况:总投资1164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95.75万元。项目建设年产17万吨玻璃纤维生产线,主要生产工序包括原料库配料、玻璃熔制(池窑拉丝生产线2条)、拉丝成型、涂辊烘干、络纱包装等,建设池窑拉丝车间、拉丝辅房、制品车间等,购置拉丝机、隧道式烘干炉、自动物流系统等设备。生产线设计产能为17万t/a |
| 环保投资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验收项目采用池窑法拉丝工艺,生产增强型玻璃纤维,生产工艺描述如下。 ①上料系统 叶腊石粉来自厂区现有叶腊石粉装置,气力输送至验收项目料仓。 生石灰、石灰石及助熔剂为散装粉料,采用罐车运输,利用罐车自身的气力输送系统通过密闭输送管道将物料送入料仓。 **石、纯碱、高岭土为袋装粉料,通过拆包机进行拆包处理,拆包机上料口处设置刀刃,利用刀刃将包装袋底部割裂,粉料落入拆包机(采用人工拆包,设置密闭拆包操作间收集粉尘,拆包操作间内设置负压收集管线)中,利用气力螺旋输送泵输送至发送罐中,由发送罐输送至相应料仓。 ②电子称量系统 每个料仓下设有一台螺旋给料机,根据计算机的指令,按预先设定的料单值进入快慢加料,将物料送入电子秤进行称量,给料机的出口设有气动蝶阀以控制物料的过送量,保证系统称量精度。 ③气力混合输送系统 按设计料单称量好的各种原料,卸入气力混合罐中,混合罐按预先设定的参数状态进行混合,经气力混合均匀的配合料,由混合罐自身的输送系统以密相、脉冲、栓流的形式气力输送至窑头,经双向分配器将配合料分别送入到两个窑头料仓。 采用气力混合罐进行混合配料,混合罐完全密封,混料过程中无粉尘产生。 ②玻璃熔制 玻璃熔制采用单元窑,窑炉采用天然气纯氧立体燃烧和辅助电助熔技术,窑底设置鼓泡装置,有利于玻璃熔化、澄清、均化,可获得质量更好、更稳定的玻璃液。 a.单元窑 单元窑具有狭长的窑池,长宽比大,可使配合料在窑内有充分停留时间(停留时间约为8小时)。投料口设在池窑两侧,每侧采用二台变频调速的密闭式螺旋投料机同时投料,并与玻璃液面仪连锁,以稳定玻璃液面。窑池采用顶烧加侧烧的立体燃烧方式,顶烧燃烧器火焰直接冲击料堆表面,气流循环的强度大,火焰集中受热强度高,易化料;侧烧燃烧器火焰长度适中且刚性好辐射面积大,玻璃液温度相对均匀,获得高质量的玻璃液。 在熔化部的窑底设置电助熔电极、在熔化部的澄清区池底设置一排空气鼓泡器,以提高玻璃熔化率、玻璃液产量和质量,加快玻璃液澄清、均化速度。在窑顶及池底均设置热电偶,可以监测火焰空间、玻璃液及池底耐火材料的实际温度。前墙设有工业电视,随时观察窑内燃烧、熔化等情况。 投入单元窑内的配合料,在1560~1630℃的高温下熔制成高质量玻璃液,经下沉式流液洞流向主通路和双“H”型成形通路。 b.窑炉纯氧燃烧系统 熔化部燃烧系统采用纯氧燃烧技术,纯氧燃烧的燃烧器布置在碹顶和侧墙上,这种燃烧的特点是燃烧效率高,废气量小,节能、环保,并且控制温度稳定精确。实现熔窑的纵向温度分布,满足玻璃熔化工艺的要求,有效地控制玻璃液在池窑内的熔化对流和澄清。 天然气由市政管网供给,在车间内经过滤、计量、稳压及流量调节后进入车间供应窑炉燃烧器;助燃氧气由制氧站供给,氧气纯度93%,氧气经过滤、调压、计量后分别送至各纯氧燃烧器。 每只燃烧器可单独调节氧气和天然气的流量,通过氧燃比(氧气:天然气=2.3:1)调节至最佳状态,以保证最佳的燃烧气氛。 c.作业通路纯氧燃烧系统 成型通路呈双“H”型,共有16条成型通路,每条成形通路设14台漏板。通路加热采用天然气—氧气燃烧,在通路胸墙两侧,密排多对纯氧燃烧器,确保方便、灵活地调节温度分布和控制温度波动。 ③拉丝成型 玻璃纤维成形的主要任务是将成形通路中的优质玻璃液拉制成后道工序所需的合格的玻璃纤维原丝。玻璃液从铂铑合金漏板流出后,丝根经喷雾降温强制冷却和拉丝机高速牵伸成形为纤维,成形后的单丝经涂油器涂敷浸润剂并集束后,通过拉丝机的排线装置有序地卷绕在拉丝机上,形成原丝饼和直接纱筒。采用自动卸筒装置将原丝筒从拉丝机上卸下装到原丝小车上。通过AGV叉车将原丝小车送至烘干车间的烘炉进行烘干,再送入冷却区进行冷却。冷却后的原丝筒被转入制品车间进行深加工。 原丝敷浸润剂过程由涂油器完成,该设备包括电动机、进油管、油盒、涂油辊和回油管。涂油器油盒为双层结构,上层为涂油盒,下层为回油盒。 浸润剂使用方式为:配置车间浸润剂通过进油管进入上层涂油盒,涂油辊转动粘附浸润剂,原丝经涂油辊与浸润剂接触。涂油辊余油随着滚动至下层回油盒,回油盒与回油管连接。浸润剂通过回油管回浸润剂配置车间进行均化混合后返回浸润剂涂覆环节。 纤维成形采用双层长作业线工艺布置方案,漏板平行布置。整个拉丝成型作业区为封闭结构,上中下层都装有拉门。上层(三层)为纤维成形区,在成形通路下,按照工艺布置间距,装有各种规格的铂铑合金漏板,其下方设置丝根冷却器、喷雾器、单丝涂油器及集束器等;下层(二层)为拉丝卷绕区,在与每台漏板相对应的位置上,装有相应型式的拉丝机;拉丝卷绕区的下方(一层)设废丝通道,供收集废丝、废水排放和抽风等用。上、下层及废丝通道在漏板与拉丝机的对应位置都有孔洞相通。 拉丝成型区直接与自动控制空调系统相连,由空调系统送入温、湿度符合拉丝工艺要求的风量,并保持一定的风速,在每台漏板的旁侧装有气流控制器,使拉丝成型区形成一个气流保护幕。通过下层抽风,在整条拉丝作业线上形成一个有利于拉丝作业的自上而下的稳定气流。废丝通过拉丝机头下方的**进入废丝槽内,再用叉车通过废丝通道运出,外售综合利用。 ④浸润剂配制 浸润剂是玻璃纤维生产、加工所必须的涂敷物,起到保护纤维、集束单丝、防止纤维表面静电荷积累、为纤维提供进一步加工和应用所需的特性、使纤维获得良好的表面性能等作用。 外购桶装浸润剂原料(液态)运入厂内,使用时按照一定比例将各种原料泵入配制罐中,进行均化、预混,即可成浸润剂,配制浸润剂送中间罐暂存待用。 浸润剂输送与循环由大小两个循环系统组成,浸润剂由储罐至车间再回到储罐形成大循环;浸润剂由储罐至单丝涂油器,多余的浸润剂再回到循环罐形成小循环。 因浸润剂为液状,工作时约90%浸润剂粘附与原丝表面,剩余10%会滴落至拉丝辅房并随管路进入废水。粘附在原丝表面的90%浸润剂中,硅烷偶联剂、水解剂和成膜剂等相互作用,在原丝烘干环节,以固态形式粘附于原丝表面,水分和少量硅烷偶联剂、水解剂、成膜剂等烘干环节挥发。 ⑤烘干 将原丝挂在小车上,随车进入烘干炉内,先进行预热,预热时间约1.5~2.5h,预热温度105~110℃,在这个过程浸润剂不成膜,原丝内外水分容易蒸发,可以去除水分的70~80%;预热后的原丝再进行烘干,烘干温度120~135℃,烘干时间8~12小时,以保证浸润剂充分成膜。具体的烘干温度和时间由原丝浸润剂的要求来确定。根据产品工艺需要,烘干过程以蒸汽或天然气为热源间接加热。蒸汽间接换热产生热空气,用于烘干产品;天然气烘干炉采用低氮燃烧器,间接加热产生热空气用于烘干产品。 短切纱产品采用天然气热源直接烘干,烘干温度170℃,采用低氮燃烧器。 ⑥制品加工 将成型装置引出的丝束由拉丝机卷绕成圆柱型的丝筒,烘干后经检验、热塑包装制成产品。根据原丝所采用的浸润剂中成分不同、产品用途不同,将产品分为热塑纱、纺织纱、热固纱、组合纱、短切纱。 包装过程热塑工作所需温度为150℃,热塑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 产污环节:热塑包装会产生有机废气G10,制品加工过程会产生下脚料(废丝)S2。 ⑦生丝加工 为减少固体废物的影响,实际建设过程中将拉丝产生的生丝进行回收处理,具体工艺为将生丝进行破碎后采用烘干炉进行烘干,烘干后的材料经球磨分级后发送至配料仓使用。烘干炉以天然气燃烧高温烟气为热源直接加热。 | 实际建设情况:验收项目采用池窑法拉丝工艺,生产增强型玻璃纤维,生产工艺描述如下。 ①上料系统 叶腊石粉来自厂区现有叶腊石粉装置,气力输送至验收项目料仓。 生石灰、石灰石及助熔剂为散装粉料,采用罐车运输,利用罐车自身的气力输送系统通过密闭输送管道将物料送入料仓。 **石、纯碱、高岭土为袋装粉料,通过拆包机进行拆包处理,拆包机上料口处设置刀刃,利用刀刃将包装袋底部割裂,粉料落入拆包机(采用人工拆包,设置密闭拆包操作间收集粉尘,拆包操作间内设置负压收集管线)中,利用气力螺旋输送泵输送至发送罐中,由发送罐输送至相应料仓。 ②电子称量系统 每个料仓下设有一台螺旋给料机,根据计算机的指令,按预先设定的料单值进入快慢加料,将物料送入电子秤进行称量,给料机的出口设有气动蝶阀以控制物料的过送量,保证系统称量精度。 ③气力混合输送系统 按设计料单称量好的各种原料,卸入气力混合罐中,混合罐按预先设定的参数状态进行混合,经气力混合均匀的配合料,由混合罐自身的输送系统以密相、脉冲、栓流的形式气力输送至窑头,经双向分配器将配合料分别送入到两个窑头料仓。 采用气力混合罐进行混合配料,混合罐完全密封,混料过程中无粉尘产生。 ②玻璃熔制 玻璃熔制采用单元窑,窑炉采用天然气纯氧立体燃烧和辅助电助熔技术,窑底设置鼓泡装置,有利于玻璃熔化、澄清、均化,可获得质量更好、更稳定的玻璃液。 a.单元窑 单元窑具有狭长的窑池,长宽比大,可使配合料在窑内有充分停留时间(停留时间约为8小时)。投料口设在池窑两侧,每侧采用二台变频调速的密闭式螺旋投料机同时投料,并与玻璃液面仪连锁,以稳定玻璃液面。窑池采用顶烧加侧烧的立体燃烧方式,顶烧燃烧器火焰直接冲击料堆表面,气流循环的强度大,火焰集中受热强度高,易化料;侧烧燃烧器火焰长度适中且刚性好辐射面积大,玻璃液温度相对均匀,获得高质量的玻璃液。 在熔化部的窑底设置电助熔电极、在熔化部的澄清区池底设置一排空气鼓泡器,以提高玻璃熔化率、玻璃液产量和质量,加快玻璃液澄清、均化速度。在窑顶及池底均设置热电偶,可以监测火焰空间、玻璃液及池底耐火材料的实际温度。前墙设有工业电视,随时观察窑内燃烧、熔化等情况。 投入单元窑内的配合料,在1560~1630℃的高温下熔制成高质量玻璃液,经下沉式流液洞流向主通路和双“H”型成形通路。 b.窑炉纯氧燃烧系统 熔化部燃烧系统采用纯氧燃烧技术,纯氧燃烧的燃烧器布置在碹顶和侧墙上,这种燃烧的特点是燃烧效率高,废气量小,节能、环保,并且控制温度稳定精确。实现熔窑的纵向温度分布,满足玻璃熔化工艺的要求,有效地控制玻璃液在池窑内的熔化对流和澄清。 天然气由市政管网供给,在车间内经过滤、计量、稳压及流量调节后进入车间供应窑炉燃烧器;助燃氧气由制氧站供给,氧气纯度93%,氧气经过滤、调压、计量后分别送至各纯氧燃烧器。 每只燃烧器可单独调节氧气和天然气的流量,通过氧燃比(氧气:天然气=2.3:1)调节至最佳状态,以保证最佳的燃烧气氛。 c.作业通路纯氧燃烧系统 成型通路呈双“H”型,共有16条成型通路,每条成形通路设14台漏板。通路加热采用天然气—氧气燃烧,在通路胸墙两侧,密排多对纯氧燃烧器,确保方便、灵活地调节温度分布和控制温度波动。 ③拉丝成型 玻璃纤维成形的主要任务是将成形通路中的优质玻璃液拉制成后道工序所需的合格的玻璃纤维原丝。玻璃液从铂铑合金漏板流出后,丝根经喷雾降温强制冷却和拉丝机高速牵伸成形为纤维,成形后的单丝经涂油器涂敷浸润剂并集束后,通过拉丝机的排线装置有序地卷绕在拉丝机上,形成原丝饼和直接纱筒。采用自动卸筒装置将原丝筒从拉丝机上卸下装到原丝小车上。通过AGV叉车将原丝小车送至烘干车间的烘炉进行烘干,再送入冷却区进行冷却。冷却后的原丝筒被转入制品车间进行深加工。 原丝敷浸润剂过程由涂油器完成,该设备包括电动机、进油管、油盒、涂油辊和回油管。涂油器油盒为双层结构,上层为涂油盒,下层为回油盒。 浸润剂使用方式为:配置车间浸润剂通过进油管进入上层涂油盒,涂油辊转动粘附浸润剂,原丝经涂油辊与浸润剂接触。涂油辊余油随着滚动至下层回油盒,回油盒与回油管连接。浸润剂通过回油管回浸润剂配置车间进行均化混合后返回浸润剂涂覆环节。 纤维成形采用双层长作业线工艺布置方案,漏板平行布置。整个拉丝成型作业区为封闭结构,上中下层都装有拉门。上层(三层)为纤维成形区,在成形通路下,按照工艺布置间距,装有各种规格的铂铑合金漏板,其下方设置丝根冷却器、喷雾器、单丝涂油器及集束器等;下层(二层)为拉丝卷绕区,在与每台漏板相对应的位置上,装有相应型式的拉丝机;拉丝卷绕区的下方(一层)设废丝通道,供收集废丝、废水排放和抽风等用。上、下层及废丝通道在漏板与拉丝机的对应位置都有孔洞相通。 拉丝成型区直接与自动控制空调系统相连,由空调系统送入温、湿度符合拉丝工艺要求的风量,并保持一定的风速,在每台漏板的旁侧装有气流控制器,使拉丝成型区形成一个气流保护幕。通过下层抽风,在整条拉丝作业线上形成一个有利于拉丝作业的自上而下的稳定气流。废丝通过拉丝机头下方的**进入废丝槽内,再用叉车通过废丝通道运出,外售综合利用。 ④浸润剂配制 浸润剂是玻璃纤维生产、加工所必须的涂敷物,起到保护纤维、集束单丝、防止纤维表面静电荷积累、为纤维提供进一步加工和应用所需的特性、使纤维获得良好的表面性能等作用。 外购桶装浸润剂原料(液态)运入厂内,使用时按照一定比例将各种原料泵入配制罐中,进行均化、预混,即可成浸润剂,配制浸润剂送中间罐暂存待用。 浸润剂输送与循环由大小两个循环系统组成,浸润剂由储罐至车间再回到储罐形成大循环;浸润剂由储罐至单丝涂油器,多余的浸润剂再回到循环罐形成小循环。 因浸润剂为液状,工作时约90%浸润剂粘附与原丝表面,剩余10%会滴落至拉丝辅房并随管路进入废水。粘附在原丝表面的90%浸润剂中,硅烷偶联剂、水解剂和成膜剂等相互作用,在原丝烘干环节,以固态形式粘附于原丝表面,水分和少量硅烷偶联剂、水解剂、成膜剂等烘干环节挥发。 ⑤烘干 将原丝挂在小车上,随车进入烘干炉内,先进行预热,预热时间约1.5~2.5h,预热温度105~110℃,在这个过程浸润剂不成膜,原丝内外水分容易蒸发,可以去除水分的70~80%;预热后的原丝再进行烘干,烘干温度120~135℃,烘干时间8~12小时,以保证浸润剂充分成膜。具体的烘干温度和时间由原丝浸润剂的要求来确定。根据产品工艺需要,烘干过程以蒸汽或天然气为热源间接加热。蒸汽间接换热产生热空气,用于烘干产品;天然气烘干炉采用低氮燃烧器,间接加热产生热空气用于烘干产品。 短切纱产品采用天然气热源直接烘干,烘干温度170℃,采用低氮燃烧器。 ⑥制品加工 将成型装置引出的丝束由拉丝机卷绕成圆柱型的丝筒,烘干后经检验、热塑包装制成产品。根据原丝所采用的浸润剂中成分不同、产品用途不同,将产品分为热塑纱、纺织纱、热固纱、组合纱、短切纱。 包装过程热塑工作所需温度为150℃,热塑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 产污环节:热塑包装会产生有机废气G10,制品加工过程会产生下脚料(废丝)S2。 ⑦生丝加工 为减少固体废物的影响,实际建设过程中将拉丝产生的生丝进行回收处理,具体工艺为将生丝进行破碎后采用烘干炉进行烘干,烘干后的材料经球磨分级后发送至配料仓使用。烘干炉以天然气燃烧高温烟气为热源直接加热。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窑炉废气及作业通路废气引入脱硫脱硝除尘系统(高温SNCR脱硝+高温余热锅炉+静电除尘+SCR脱硝+低温余热锅炉+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处理,由1根40m高排气筒P5排放,脱硝剂为13%氨水。浸润剂配制、烘干及热塑包装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P6排放。短切纱烘干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烘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烘干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P7排放。窑头料仓粉尘经4台仓顶脉冲除尘器处理,由2根25m高排气筒P2、P3排放。 生石灰高岭土叶腊石石灰石**石纯碱助熔剂料仓及拆包、配料粉尘经仓顶除尘器或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30m高排气筒P1排放。 脱硫系统石灰石料仓粉尘经仓顶脉冲除尘器处理。部分废丝处理后回窑使用,剩余废丝外卖。 2、项目废水主要为拉丝喷雾废水、脱硫废水、中水站浓水等。本次将对厂内现有1座1200m3/d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扩容,**UBSA厌氧池,更换好氧池内曝气系统,新增MBR膜箱、两级反渗透等回用水装置,更换旧水泵、管道及压滤机,升级后处理能力由1200m3/d提高到2500m3/d。废水经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公司深度处理,最终外排沂河。 3、项目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油桶、破损包装桶为危险废物,暂存于**1座20m2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拉丝络纱产生的废丝,脱硫系统废石膏**电除尘灰,布袋除尘收尘灰,原辅材料废包装袋、中水站废滤芯及废反渗透膜、破损包装材料为一般固废,采取回收利用、外售或厂家回收等处置措施。其中部分废丝处理后回窑使用,剩余部分外售。 4、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建筑隔声。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窑炉废气及作业通路废气引入脱硫脱硝除尘系统(高温SNCR脱硝+金属换热器+陶瓷滤芯尘硝一体化+余热锅炉+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处理,由1根40m高排气筒DA051排放,脱硝剂为尿素溶液。浸润剂配制废气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40m高排气筒DA054排放。短切纱烘干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烘干、热塑包装、短切纱烘干天然气燃烧高温烟气与烘干有机废气、热塑包装废气共同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40m高排气筒DA057排放。建设18台烘干炉,其中4台烘干炉热源为蒸汽及热风,其他烘干炉热源为热风,热风来自窑炉金属换热器(新鲜空气与高温烟气换热)或者天然气燃烧烟气。在蒸汽或热风温度达不到烘干要求时,采用天然气燃烧器补充热量。建设4台天然气燃烧器提供热源,烟气经28m高排气筒DA058、DA059排放。窑头料仓粉尘经4台仓顶脉冲除尘器处理,由2根32m高排气筒DA053、DA060排放。生石灰高岭土叶腊石石灰石**石纯碱助熔剂料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4m高排气筒DA062排放。配料料仓粉尘经仓顶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40m高排气筒DA052排放。脱硫脱硝系统石灰石料仓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DA056、DA061排放。生丝加工烘干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破碎及球磨分级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共同经27m高排气筒DA055排放。 2、验收项目废水主要为拉丝喷雾废水、脱硫废水、中水站浓水等。****处理站,处理能力为4800m3/d,采用“调节+初沉+AO+沉淀”的处理工艺。废水经污水站处理达标后,部分排入厂区中水站回用,剩余部分与中水站浓水排入****公司深度处理,最终外排沂河。厂区建设有处理能力5000m3/d中水站1座,采用“MBR+两级反渗透”工艺。 3、验收项目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油桶、浸润剂破损包装材料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卷绕络纱产生的下脚料(废丝)、脱硫系统废石膏和除尘灰,原辅材料废包装、污水站污泥、中水站废滤芯及废反渗透膜为一般固废,采取外委综合利用或厂家回收等处置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拉丝产生的生丝经生丝处理后回窑使用,处理工艺为破碎-烘干-球磨分级—配料仓配料使用。 4、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建筑隔声。 |
| 1、废气处理措施优化。(1)窑炉废气及作业通路废气处理,脱硝剂由13%氨水改为尿素溶液,不建设氨水储罐,降低环境风险;“静电除尘+SCR脱硝”变更为“陶瓷滤芯尘硝一体化”,陶瓷滤芯尘硝一体化具有除尘及脱硝作用,属于《2025年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中鼓励类技术;金属换热器替代高温余热锅炉,利用高温烟气余热与空气换热,热风用于产品烘干,减少蒸汽消耗。(2)环保设施优化,浸润剂配制废气增加废气预处理(干式过滤器);产品烘干有机废气、热塑包装废气、短切纱烘干天然气燃烧高温烟气环保设施优化,增加废气预处理(水喷淋+干式过滤器)。(3)浸润剂配制废气排气筒,烘干有机废气、热塑包装废气、短切纱烘干天然气燃烧高温烟气排气筒,窑头料仓粉尘排气筒,原料料仓及拆包废气排气筒,上述排气筒高度增加。(4)增加备用天然气燃烧器提供热源,增加2根备用排气筒,仅在蒸汽或热风温度达不到烘干要求时启动,补充热量。本次验收为验证废气排放达标情况,特地启动4台备用天然气燃烧器;配料料仓增加排气筒,配料料仓与原料仓相距较远,单独设置环保设施及排气筒;建设2座石灰石料仓,增加废气排气筒,2台石灰石料仓单独设置环保设施及排气筒;本次识别生丝加工废气并开展验收监测,识别了生丝加工过程废气排气筒。 2、废水:污水处理站由扩建改为拆除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完全**,污水处理站已在《****30万吨高性能(超高模)玻纤智造项目(一期)》完成环保竣工验收。 3、固体废物:无静电除尘,故无静电除尘除尘灰;识别陶瓷滤芯尘硝一体化及湿电除尘灰。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根据《**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YSZL[2021]019号)的要求,拟建项目最终排入外环境的COD、NH3-N、 SO2、NOx、颗粒物、VOCs应分别控制在23.454ta、2.345ta、16.309t/a、57.847t/a、4.449t/a、3.728t/a。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已进行总量确认与倍量替代。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计算,验收项目实际污染物排放量能够满足总量确认书要求。 已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雨水、污水及废气排放口、固废储存场所已设置标志牌,后期运行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已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生态环境局****分局的备案(备案号:371323-2024-028-L),按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要求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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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厂区250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混凝沉淀+水解酸化+UASB+CASS((改性活性污泥法) +BAF(曝气生物滤池) +砂虑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公司进水水质 | 厂区现有4800m3/d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初沉+AO+沉淀”的处理工艺。在《****30万吨高性能(超高模)玻纤智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沂经管审批发〔2022〕33号)中对该环评****处理站进一步升级改造,****处理站具备4800m3/d处理能力,污水处理站已在《****30万吨高性能(超高模)玻纤智造项目(一期)》完成环保竣工验收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排放的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两日监测最大平均值为pH7.5~7.8(无量纲),悬浮物51mg/L、COD143mg/L、五日生化需养量57mg/L、氨氮8.97mg/L、总磷1.46mg/L、总氮36.1mg/L、色度30倍、石油裂0.56mg/L、氯化物31.2mg/L、动植物油1mg/L、全盐量1423mg/L、、硫化物挥发酚及氟化物未检出、总有机碳11.6mg/L |
| 1 | 脱硫脱硝除尘系统(高温SNCR脱硝+高温余热锅炉+静电除尘+SCR脱硝+低温余热锅炉+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仓顶脉冲除尘器或脉冲布袋除尘器;低氮燃烧器 | 拆包及原料料仓废气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8)表2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窑炉及作业通路废气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8)表2重点控制区浓度限。浸润剂配置废气、烘干及热塑包装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Ⅱ时段、《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Ⅱ时段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限值要求。 | 脱硫脱硝除尘系统(高温SNCR脱硝+金属换热器+陶瓷滤芯尘硝一体化+余热锅炉+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仓顶脉冲除尘器、布袋除尘器;低氮燃烧器 | ①拆包及原料料仓废气排气筒DA062两日监测最大值为颗粒物3.7mg/m3、7.25×10-3kg/h,配料料仓废气排气筒DA052两日监测最大值为颗粒物3mg/m3、0.013kg/h,窑头料仓废气排气筒两日监测最大值为颗粒物3.3mg/m3、1.99×10-3kg/h,石灰石料仓废气排气筒两日监测最大值为颗粒物3.5mg/m3、2.53×10-3kg/h,废气排放能够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8)表2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 ②窑炉及作业通路废气排气筒DA051两日监测最大值为颗粒物折算浓度0.86mg/m3、0.0474kg/h,SO2未检出,NOX折算浓度 8.6mg/m3、0.475kg/h,氨折算浓度0.642mg/m3、0.0354kg/h,氟化物未检出,氯化氢折算浓度0.526mg/m3、0.0291kg/h,烟气黑度<1级,废气排放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8)表2重点控制区浓度限。 ③浸润剂配置废气排气筒DA054两日监测最大值为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3.43mg/m3、0.119kg/h,烘干及热塑包装废气排气筒DA057两日监测最大值为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2.86mg/m3、0.138kg/h,SO2未检出,NOX 8mg/m3、0.409kg/h,颗粒物2.3mg/m3、0.118kg/h,烟气黑度<1级;烘干炉天然气燃烧器废气排气筒两日监测最大值SO2未检出,NOX折算浓度42mg/m3、0.0312kg/h,颗粒物折算浓度6.8mg/m3、4.84×10-3kg/h,烟气黑度<1级;生丝加工废气排气筒DA055两日监测最大值为SO2未检出,NOX 31mg/m3、0.358kg/h,颗粒物2.7mg/m3、0.0332kg/h,烟气黑度<1级;废气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Ⅱ时段、《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排放限值。 ④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DA038两日监测最大值为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3.48mg/m3、0.0268kg/h,氨2.3mg/m3、0.0176kg/h,硫化氢1.83mg/m3、0.014kg/h,臭气浓度724(无量纲),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Ⅱ时段排放限值。 ⑤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两日监测最大值为颗粒物447/m3、氨0.79mg/m3,可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1.07mg/m3,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⑥厂区内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两日监测监控点1h平均浓度最大值为1.27mg/m3,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最大为1.31mg/m3,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限值要求。 |
| 1 | 采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区标准 | 采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降噪措施 | 两日监测中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2 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5 dB(A) |
| 1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处理要求,按照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对易产生渗漏装置的设施,如物料输送、污水管道、车间地面等进行防渗处理,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 已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处理要求。 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库、事故水池、脱硫水池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措施为:①水泥砂浆结合层一道;②100mm厚C15混凝土随打随抹光;③50mm厚级配砂石垫层;④3:7灰土夯实; 脱硫废水池、危废暂****处理站为重点防渗,防渗措施为①底层采用级配3:7灰土,每层厚度300mm;②150mm厚C15垫层;③400mm厚C30、抗渗等级P6混凝土,环氧地坪漆。 |
| 1 | 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度管理规定处理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 验收项目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区垃圾桶内,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收集外售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标准要求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 1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 已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生态环境局****分局的备案(备案号:371323-2024-028-L),按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要求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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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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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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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厂区内原有6万吨ECER玻纤生产装置原址上,利用原有车间、仓库建筑面积42039m2,新增车间建筑面积2582m2,购置拉丝机、隧道式烘干炉、自动物流系统等国产设备221台(套),投产后经形成年产17万吨玻璃纤维纱的生产规模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拆除原6万吨ECER玻纤生产车间及生产设备,在原址处**高标准车间,主要建设年产17万吨玻璃纤维生产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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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