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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工程核准文件的批复
****能源局:
《关于申请撤回**区新能源乡村**工程核准文件的请示》(白能发〔2025〕3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撤回**区新能源乡村**工程核准文件,现批复如下。
2024年1月10日,我委以《关于**区新能源乡村**工程核准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4〕5号)核准了**区新能源乡村**工程,项目代码为****,项目单位为****,该公司为京能国际能源****公司****公司。项目单位经综合评估,继续推进项目不符合企业当前和长远发展规划利益,****能源局申请撤回核准文件。****政府****能源局报送了《关于调整新能源乡村**工程项目信息备案的函》,将开发主体由京能国际能源****公司调整为**电****公司,省能源局向我委转发了此函。
鉴于****自愿放弃项目建设,主动申请撤回核准文件,且不存在任何补偿要求和法律纠纷,****能源局申请,原则同意撤回《关于**区新能源乡村**工程核准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4〕5号)。请你单位督促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同步履行项目撤回程序。
****委员会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