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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兰市税稽一检通 〔2024〕218 号)。
请你单位及时到****(地址:**市**区萃英门6号)领取《税务检查通知书》(兰市税稽一检通 〔2024〕218号),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检查通知书》(兰市税稽一检通 〔2024〕218号)正本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931-****077
地址:**市**区萃英门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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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0日